解放军文职招聘考试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解放军文职人员招聘-军队文职考试-红师教育
发布时间:2017-09-2120:24:43一、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第一百六十三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两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三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1.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他人有求于行为人的职务行为时,行为人以职务行为或允诺职务行为作为条件,实施受贿行为。2.索取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并且数额较大。3.为他人谋取利益:属于客观违法要素,只是种允诺行为,不要求行为人实际上为他人谋取了利益。索取他人财物与收受他人财物,都必须为他人谋取利益(该规定不同于受贿罪)。4.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成立本罪。注意:违反国家规定,是指违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和决定,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规定的行政措施、发布的决定和命令,不包括单纯违反地方性规定的行为。5.本罪属于身份犯,要求行为人具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身份。注意集中特殊主体:(1)医疗机构中医务人员,利用开处方的职务便利,以各种名义非法收受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销售方财物,为医药产品销售方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成立本罪。(2)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中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在教材、教具、校服或者其他物品的采购等活动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销售方财物,或者非法收受销售方财物,为销售方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成立本罪。(3)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中的教师,利用教学活动的职务便利,以各种名义非法收受教材、教具、校服或者其他物品销售方财物,为教材、教具、校服或者其他物品销售方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成立本罪。(4)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竞争性谈判采购中谈判小组、询价采购中询价小组的组成人员,在招标、政府采购等事项的评标或者采购活动中,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成立本罪。二、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对外国公职人员、国际公共组织官员行贿罪第一百六十四条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谋取不正当商业利益,给予外国公职人员或者国际公共组织官员以财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1.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属于主观目的,成立本罪不要求谋取到了不正当利益。2.本罪中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与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中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相同,不包括国家工作人员。否则,成立行贿罪。3.注意:刑法修正案八增加了第二款内容,对外国公职人员、国际公共组织官员行贿罪,即为谋取不正当商业利益,给予外国公职人员或者国际公共组织官员以财物的,依照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的规定处罚。相应的,第三款(原有条文第二款)也做了表述上的改变。增加的第二款内容是重要考点。成立条件为:为谋取不正当商业利益(主观目的),客观上给予外国公职人员或者国际公共组织官员以财物的(行贿对象特定:必须是外国公职人员或者国际公共组织官员)。原有刑法条文是:第一款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二款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第三款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三、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第一百六十七条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严重不负责任被诈骗,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1.只有严重不负责任被诈骗,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才成立本罪。如果严重不负责任而不能履行合同,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不成立本罪。2.本罪主体仅限于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解放军文职招聘考试办公室工作人员要做到“八知八不”-解放军文职人员招聘-军队文职考试-红师教育
发布时间:2017-11-2823:16:29办公室工作人员要做到八知八不知源不妄用,知责不推诿,知度不逾矩,知公不失偏,知短不辍学,知恒不懈怠,知本不色难,知让不争功这八知八不,是党政机关办公室工作人员践行三严三实的体现。知源不妄用。办公室距离领导层很近,从事的是身在兵位、胸为帅谋的工作,没有决策权但影响着决策。如果不能对权力有正确的认识,就不能从根本上做到严以用权。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权力是人民赋予的,要为人民用好权。办公室工作人员的权力来自办公室作为中枢部门的法定职责,来自组织和同志的信任,来自人民的委托。任何个人只是法定职责的具体执行者。只有认清权为民赋这个本源,才能做到心中有戒、权为民用、利为民谋。要时时铭记权力来源,事事慎重权力使用,以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自觉,以极端负责的态度,为组织履好职,为人民掌好权。知责不推诿。有些人认为有官才有权,无官一身轻;有些人认为有位才有岗,无位即无为;甚至有些人只愿意享受权力而不愿意担当责任。这些错误认识根本在于割裂了权责统一原则。有权必有责,履责的过程就是在行使权力,绝不能行使权力时一拥而上,承担责任时一哄而散。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五条二十字的好干部标准,其中一条就是敢于担当。办公室作为连接上下的中端、沟通左右的纽带、联系内外的窗口,任何一点差错都有可能给全局工作带来意想不到的危害,因此办公室工作人员必须有担当意识。首先,要知责尽职,明白自己的岗位要求,在其位谋其政,把责任记在心上、扛在肩上、落实到行动上;其次,要主动而为,分内工作不拖沓,难点工作不退缩,合作任务不扯皮,责任面前不推诿;再次,要敢于创新,担责不是使蛮力、逞匹夫之勇,而是要善于找准关键问题,运用创新思维,寻找最优路径,求得最佳结果;最后,要从谏如流,在工作中因出现失误纰漏而受到批评时,不要推卸责任,而要端正态度、汲取教训,在批评声中汲取前进的营养。知度不逾矩。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把规矩挺在前面是对办公室每一位工作人员的必然要求。一要遵守政治规矩。办公室工作人员必须做到讲政治,拧紧总开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跟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中央决定的坚决照办,中央禁止的坚决杜绝。二要遵守工作规则。要有所行、有所止,有所为、有所戒,以底线思维定边界,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三要遵守生活规范。办公室工作内容多,接触的人范围广,涉及的社会关系较为复杂,这就要求办公室工作人员不仅在八小时内严格要求自己,在八小时之外也要做遵纪守法的典范,不可越雷池一步。知公不失偏。公则不为私所惑,正则不为邪所媚。办公室工作人员只有公正用权、公平处事,才能使工作关系和谐简单,服务对象心情舒畅。在与不同部门、不同人打交道时,不能厚此薄彼、看人下菜碟。要一碗水端平,一把尺子量到底,做到不偏不倚。履行职责时要出于一颗公心,坚持秉公办事、公私分明、维护公平,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知短不辍学。做好办公室工作需要我们既是专才也是通才。只有夯实基础、练就内功,才能做好工作。要发现自己的不足。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强项,也会有弱项。关键是面对自己的弱项不能抱残守缺、得过且过,更不能视而不见、夜郎自大,而要以此为学习的动力。要知耻而后勇,知不足而奋进。要主动向书本学,善于向实践学,虚心向同事学,学以致用、学用相长,让弱项不弱、强项更强,不断提升自己以解决本领恐慌。知恒不懈怠。提供优质服务是办公室工作的主旋律。搞服务贵在持之以恒,不能冷热不均、虎头蛇尾,而应驰而不息、久久为功,把持续提供高水平服务作为一种常态、一种习惯、一种追求。因此,干事的恒心是我们做好三服务工作的基础。这种恒心主要来自于顽强的毅力、坚忍的品格和恒久的耐力。做任何事情都不可能一帆风顺,很多困难和问题难以一次性解决,经常会出现反复,甚至需要一个艰难而又漫长的过程。这就要求我们以坚强的意志力和持久的战斗力,时刻做好迎接新任务和新挑战的准备。只有时刻保持克服困难的意志力和战斗力,才能干成事。知本不色难。子夏来问孝,孔子说色难。什么叫色难呢?就是保持良好态度很难。搞好服务,最难的是始终面带春风。办公室是窗口,是机关的名片,办公室工作人员站在提供服务的第一线,冲在破解难题的最前沿,一言一行都代表单位的形象,在对内对外提供服务时都要主动耐心、热情周到、春风化雨,坚决破除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陋习,把同志当亲人,把工作当家事。在别的同志有困难时,办公室人员要挺身而出、排忧解难,不能因为难度大而退缩逃避,不能认为麻烦多就冷言冷语,不能觉得事不关己就高高挂起。遇到问题时,要积极寻找对策,尽最大努力,想一切办法,克服困难,优化路径,解决问题,为同志们提供帮助和便利。知让不争功。办公室工作具体而又繁杂,隐在幕后,默默无闻,最需要的是甘当绿叶、乐做配角的奉献精神。要有克难必定在我,功成不必在我的胸襟和气度,懂得集体的胜利就是自己的胜利。要正确认识苦和乐、得和失的关系,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经得住考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