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军文职招聘考试中国共产党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解放军文职人员招聘-军队文职考试-红师教育

发布时间:2017-05-1317:50:31中国共产党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一、历史背景自从1976年10月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经过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的艰苦努力,中国共产党已经在指导思想上完成了拨乱反正的艰巨任务,并且在各条战线的实际工作中取得了拨乱反正的重大胜利,实现了历史性的转折。为了总结过去6年的历史性胜利,进一步肃清十年内乱所遗留的消极后果,全面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确定继续前进的正确道路、战略步骤和方针政策,中国共产党召开了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二、会议简介中国共产党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1982年9月1~11日在北京举行。出席正式代表1545人,候补代表149人。代表全国3965万多名党员。邓小平主持大会开幕式,并致开幕词。胡耀邦代表党中央作了题为《全面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的报告。叶剑英、陈云在大会上作了重要讲话。大会通过决议,批准胡耀邦的报告和《中国共产党章程》及《关于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选举了新的中央委员会、中央顾问委员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李先念致闭幕词。《报告》明确规定了党在新时期的总任务,制定了我国经济发展的战略目标、战略重点和战略步骤,提出建设以共产主义思想为核心的高度精神文明,制定了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民主的根本方针,强调要把党建设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坚强领导核心。根据新党章规定,党中央不再设主席,只设总书记。大会决定设立中央顾问委员会。中国共产党十二届一中全会1982年9月12~13日在北京举行,全会由胡耀邦、赵紫阳主持。选举产生了新一届中央领导机构,批准了顾问委员会和纪检委的组成人员。中国共产党十二届二中全会1983年10月11~12日在北京举行。全会一致通过《中共中央关于整党的决定》,明确规定了整党的基本方针、基本任务、基本政策和基本方法。中国共产党十二届三中全会1984年10月20日在北京举行。全会一致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这个决定阐明了加快城市为重点的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必要性、紧迫性,规定了改革的方向、性质、任务和各项基本方针政策,是指导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纲领性文件。全会还一致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关于召开中国共产党的全国代表会议的决定》。决定于1985年9月召开中国共产党的全国代表会议。中国共产党十二届四中全会1985年9月16日在北京举行。全会决定于1985年9月18日召开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会议,全会还讨论并原则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七个五年计划的建议(草案)》,决定将这个文件提请中国共产党的全国代表会议审议。全会讨论确定了关于进一步实现中央领导机构成员新老合作和交替的原则。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会议1985年9月18~23日在北京举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主持会议。代表们就局部调整中央领导机构成员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的讨论。22日,会上宣读并同意十二届四中全会《关于同意一部分老同志不再担任中央三个委员会成员的请求提请全国代表会议审议的报告》。23日,会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七个五年计划的建议》。中国共产党十二届五中全会1985年9月24日在北京召开。出席会议的有中央委员202人,候补中央委员128人;列席会议的有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172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127人。中国共产党十二届六中全会1986年9月28日在北京举行。会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决议根据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实际相结合的原则,阐明了精神文明建设的战略地位、根本任务和基本指导方针,是新时期加强我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纲领性文件,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关于召开中国共产党的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决议》。中国共产党十二届七中全会1987年10月20日在北京举行,全会决定,1987年10月25日在北京召开中共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全会讨论并通过了《中央委员会向党的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的报告》、《中国共产党章程部分条文修正案》,一致决定将这两个文件提请中共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审议。全会讨论并原则同意《政治体制改革总体设想》,决定将这个文件的主要内容写入中央委员会向中共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的报告。三、历史意义邓小平主持了大会开幕式,并致开幕词。他高度地评价了这次大会的历史地位,认为这次大会将是党的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以来最重要的一次会议,他还总结了我国建国以来的历史经验,正式提出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新命题。中共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的胜利召开,标志着党成功地实现了具有重大历史性意义的伟大转变。它开始把中国带入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新的政治轨道,并以全面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而永远载入史册。大会确定了党在新时期的总任务,制定了我国经济发展的战略目标、战略重点和战略步骤。本次大会是我党历史上一次重要的会议,开创了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

解放军文职招聘考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迅速审判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 程序的决定-解放军文职人员招聘-军队文职考试-红师教育

解放军文职招聘考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迅速审判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程序的决定发布时间:2017-11-2822:22:2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迅速审判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程序的决定(一九八三年九月二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一九八三年九月二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号公布施行)为了迅速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决定:一、对杀人、强奸、抢劫、爆炸和其他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主要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民愤极大的,应当迅速及时审判,可以不受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的关于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人期限以及各项传票、通知书送达期限的限制。二、前条所列犯罪分子的上诉期限和人民检察院的抗诉期限,由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的十日改为三日。[析评]这是一则很典型的重大行动性的法规决定。由于撰写目的是为了迅速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因此行文简洁、语气严厉。由于是发布性决定,所以不写主送机关。[例文69]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侵犯著作权的犯罪的决定1994年7月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为了惩治侵犯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犯罪,对刑法作如下补充规定:一、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单处或者并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三)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四)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二、以营利为目的,销售明知是第一条规定的侵权复制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单处或者并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三、单位有本决定规定的的犯罪行为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决定的规定处罚。四、查获的侵权复制品、违法所得和属本单位或者本人所有的主要用于侵犯著作权犯罪的材料、工具、设备或者其他财物,一律予以没收。五、犯本决定规定之罪,造成被侵权人损失的,除依照本决定追究刑事责任外,并应当根据情况依法判处赔偿损失。六、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析评]这是一篇法规性决定。这种决定,具有法规性,规定明确。本决定用条款式表述,将决定事项逐条列出,语言运用十分精确、周密,没有歧义,无懈可击。[例文70]中共中央关于恢复沈雁冰党籍的决定(一九八一年三月三十一日)我国伟大的革命作家沈雁冰(茅盾)同志,青年时代就接受了马克思主义,一九二一年在上海先后参加共产主义小组和中国共产党,是党的最早的一批党员之一。一九二八年以后,他同党虽然失去了组织上的关系,但仍然一直在党的领导下从事革命的文化工作,在中国现代文学运动中做出了卓越贡献。他临终前恳切地向党提出,要求在他逝世后追认他为光荣的中国共产党党员。中央根据沈雁冰同志的请求和他一生的表现,决定恢复他的中国共产党党籍,党龄从一九二一年算起。[析评]这份知照性党务决定不长,大部分篇幅写原由,概括介绍了沈雁冰同志的一生,并做出评价,最后只用一句话写决定的事项,理由充分,使人信服。[例文71]关于对李同志所犯受贿错误的处分决定李,男,年月生,汉族,省县人,初中文化,年月参加工作,年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学校正处级调研员,工资为正处级四级140元。年月至年月,李在担任该校基建办公室顾问期间,先后收受承包建设该校基建的施工队贿赂共3500元。其中:年月日,李两次收受县建筑队回扣费2000元(其中第一次1500元,第二次500元)。年月日,李又收受县建筑队包工头的回扣费1500元。李的受贿事实,已经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查明李已构成受贿罪,但鉴于他在案发后,能主动坦白交待自己的罪行,并积极退赃,于年月日决定,对李免予起诉,责令其具结悔过。李所退赃款2858元已依法没收,上缴国库。李同志身为国家干部、共产党员,本应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但他却利用工作之便,收受贿赂,触犯刑律,本应依法惩处,由于他案发后认罪态度好,主动坦白交代并退出全部赃款,司法机关已免予起诉,令其具结悔过。为严肃纪律,教育其本人及广大干部,根据《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贪污贿赂行政处分暂行规定》第三条、第四条第三款之规定(注:第三条: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犯有贪污罪、挪用公款罪、贿赂罪,已经人民法院判处刑罚的,以及被依法免予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的,给予撤职直至开除处分。第四条第三款:贪污数额在1000元以上的,给予撤职直至开除处分),经研究,决定给予李同志撤销其学校正处级调研员职务的处分。同时,工资降低两个等级,由所在单位按主任科员另行分配工作,并建议给予党纪处分。省监察厅(章)一九九二年十月五日[析评]这是一份处理决定。正文第1段写处理对象的个人简况。第2段~第4段简要写其受贿情况。第5段写侦查结论、个人态度以及处理决定。第6段写对当事人犯受贿罪的评论、处理依据、处理决定及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