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行政管理概述-解放军文职人员招聘-军队文职考试-红师教育

发布时间:2017-08-1410:43:32一、出版行政管理的概念二、依法实施出版行政管理我国实行中央和地方分级管理。(一)出版行政管理的法律依据(二)出版行政管理的重要法规(三)出版行政管理的重要规章、规范性文件第一节国家对出版单位的管理一、出版单位设立的审批制度二、出版单位变更登记事项审批和注销登记制度(一)出版单位的变更审批(二)出版单位中止出版活动的备案(三)出版单位的注销登记三、出版单位年度核验制度ž期刊出版单位1年一次ž图书、音像、电子2年一次四、出版专业职业资格制度(一)出版专业职业资格制度的要求(二)出版专业职业资格的取得(三)出版专业职业资格的报考条件(四)对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获得者的管理1.接受继续教育2.职业资格登记3.责任编辑注册(1)首次注册(2)续展注册(3)变更注册(4)申请续展注册的资格保留期4.违规人员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五、领导岗位持证上岗制度

出版行政管理概述和对出版单位的管理-解放军文职人员招聘-军队文职考试-红师教育

发布时间:2017-08-1418:07:29一、出版行政管理的概念出版行政管理:是指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对出版活动进行管理的行为。我国出版行政管理的根本任务:保障公民享有出版自由的权利;保障和规范合法的出版活动;培育和规范出版物市场;惩处违法出版行为;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出版业的健康发展和繁荣。管理的实施部门:国务院出版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全国出版活动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出版活动监督管理工作);两级中其他有关部门:负责监督管理工作(在其各自职责范围内)。管理的对象:各种出版物的出版单位、印刷复制单位、发行单位以及制作单位。二、出版行政管理的依法实施管理的依据: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国际条约(《伯尔尼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公约》《世界版权公约》)规范性文件的适时变化、新增、废止,要以国家机关颁布的最新版本为准。(要考的时事内容之一)(一)管理的法律依据首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不得同宪法相抵触。其次是各种法律《民法通则》《著作权法》《保守国家秘密法》《广告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计量法》再次是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行政法规(国务院制定,适于全国)七家条例组成行政法规框架:《出版管理条例》(系统全面规定各种出版活动,是最重要的基本行政法规)《音像制品管理条例》《印刷业管理条例》《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著作权法实施条例》《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地方性法规(省级人大制定,适于辖区)规章(规范性文件)部门规章(国务院各部门制定,适于全国)《图书质量保障体系》《图书质量管理规定》《期刊出版管理规定》《音像制品出版管理规定》《图书出版管理规定》《书号实名申领管理办法》《电子出版物出版管理规定》(红色部分:是考试大纲针对此处内容所作的最新修改。以后同)《互联网出版管理暂行规定》《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关于严格禁止买卖书号、刊号、版号等问题的若干规定》《出版文字作品报酬规定》《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管理规定》地方政府规章(地方人民政府制定,适于辖区)规章比法律、法规数量多、更具体、涉及面更广。《有关出版的法律法规选编》内容包括宪法、刑法、出版法规和规章的内容。

解放军文职招聘考试行政管理-解放军文职人员招聘-军队文职考试-红师教育

发布时间:2017-10-0215:46:56行政管理行政管理是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对国家和社会公共事务进行管理。行政管理的协调功能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协调政府内部各部门间的关系,二是协调行业与社会其他行业、社会机构和政府部门的非业务关系。一、行政法规管理档案行政法规仅指由国务院依法制定的各种档案行政管理规范性文件。档案行政执法是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管理档案工作的重要手段。二、标准化管理档案工作标准是以档案工作领域中的重复性事物和概念而制定或修订的各种标准的总称。它是档案工作中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的共同准则和依据。档案工作标准体系一般应由档案工作基础标准、档案工作业务标准和与档案工作相关的标准三部分组成。三、档案业务指导档案业务指导工作是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和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档案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档案业务指导工作的方法主要有发文、调研、实地指导、办培训班、召开业务工作会议等途径。通过这些措施,了解各单位、各部门的档案工作情况,制定本系统的档案工作规划,培训干部,表彰先进,促进各部门业务工作的交流,从而提高本系统的档案工作水平。第四节档案文化建设一个国家、一个地区和一个民族的档案文化传统,是其档案工作发展的文化基因库,在现实的档案工作中发挥着隐性潜在的控制性作用,构成档案工作置身其中的客观环境。档案工作现代化的实现,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人的观念的现代化,观念的现代化本质上是人的现代化,加强档案文化建设是提高国民素质,为档案工作营造良好社会环境的一项重要工作。一、档案文化面临激烈的文化冲突在文化冲突面前,我们将面临着抉择:一是保持档案文化基因和传统的稳定选择,即中学为本、西学为用。二是在两种档案文化中择优而取的改化选择,即择其善者而从之。三是以档案文化发展趋势为标准的定向选择。四是全面接受外来文化的外化选择。二、需要对传统档案文化的整理研究要全面深入地整理和研究传统档案文化,准确地把握其文化特质,分清优劣,择优汰劣,使之实现创造性的发展。三、对档案现象进行文化解读从文化角度研究档案、档案工作和档案事业,自身还可以构筑起一个理论体系,如档案文化的内涵、档案文化的特征、档案文化的价值、档案在文化(如企业文化、校园文化、社区文化等)建设中的作用、档案馆的文化属性与文化教育功能、档案文化资源的保护、开发和传播等,对于这些问题进行广泛深入的研究,可对档案工作产生积极的影响。四、档案文化建设的基本任务加强档案知识的社会教育,让档案知识教育走进中小学课堂,强化档案馆的教育功能,使社会公众在日常的社会活动中形成存档备查,丰富社会文化信息库和利用档案接受传统文化教育、进行文化创造的自觉行为;加强档案法制教育,以法律的形式来规范、制约、引导社会公众的档案行为;加大对档案工作机构和部门的支持和投入的力度,提高档案管理的现代化水平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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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12-2120:17:115.1出版行政管理概述一、出版行政管理的概念:(P140)根本任务:1、保障公民享有出版自由的权利;2、进行行业监管;3、实施准入和退出管理;4、保障和规范合法的出版活动,培育和规范出版物市场;5、对从业人员进行管理;6、对出版物内容和质量进行监管;7、惩处违法出版行为,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出版业的健康发展和繁荣。出版行政管理涉及两个方面:1.实施管理的出版行政主管部门(中央和地方分级管理);2.出版行政管理的对象:出版单位、制作单位、印刷复制单位、发行单位。二、依法实施出版行政管理(P140)(一)出版行政管理的法律依据:《宪法》、《刑法》、《民法通则》、《著作权法》、《保守国家秘密法》、《广告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计量法》等。我国参加的《伯尔尼公约》和《世界版权公约》,世贸组织的有关规则和中国的承诺,也是出版行政管理的依据。(二)出版行政管理的重要法规: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三)出版行政管理的重要规章、规范性文件(P141):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规章:《图书出版管理规定》《图书质量管理规定》《期刊出版管理规定》《音像制品出版管理规定》《电子出版物出版管理规定》《互联网出版管理暂行规定》《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管理规定》等。规范性文件:《图书、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重大选题备案办法》、《书号实名申领管理办法》《出版文字作品报酬规定》《关于严格禁止买卖书号、刊号、版号等问题的若干规定》等。一、出版单位设立的审批制度;由新闻出版总署审批。二、出版单位变更登记事项审批和注销登记制度:1.出版单位变更:①名称、主办单位或主管机关、业务范围、资本结构;②合并或分立;③设立分支机构;④出版新的报、刊或报、刊变更名称,均应按新设立出版单位的规定向总署办理审批。其余变更事项,经主办单位和主管机关审查同意,向省局申请变更,并报总署备案。(还要向事业单位、工商、电信部门办理相应手续)2.出版单位中止出版活动的,向省局备案并说明理由和期限;中止时间不得超过180天。3.出版单位注销,应向省局办理注销登记,并报总署备案。(还要向事业单位、工商、电信部门办理注销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