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军文职招聘考试损害的原因力-解放军文职人员招聘-军队文职考试-红师教育

发布时间:2017-09-2012:26:40损害的原因力如前所述,侵权责任的因果关系是复杂多样的,既有一因一果、一因多果的现象,又有多因一果、多因多果的现象。在一个损害结果是由行为人的行为在内的诸多原因引起的情况下,行为人的行为对损害结果发生的原因力是不同的。因此,在分析因果关系时,正确地分析行为人的行为对损害结果所发生的原因力,对于确定行为人的责任是有重要意义的。损害的原因力,主要有以下两类:1、主要原因和次要原因根据行为对损害结果所起作用的大小,原因可分为主要原因和次要原因。前者是指对结果的发生起着主要作用的原因事实;后者是指对结果的发生起次要作用的原因事实。在引起一个损害结果发生的原因为两个以上的行为时,若各个行为的原因力不同,就应当区分主要原因和次要原因,从而确定行为人的责任。因为行为的原因力不同,行为人所承担的责任也就有所不同。2、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根据行为作用于损害结果的形式,原因可分为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前者是指直接引起损害结果的发生的原因事实,即损害结果是由行为人的行为直接引起的;后者是指间接引起损害结果的发生的原因事实,即损害结果是由行为人的行为所引起的结果而引起的。区别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的目的,主要在于确定间接原因是否应当承担责任。对此,应当根据客观情况,结合其他的构成要件综合加以分析。(五)、因果关系的证明在侵权责任中,损害与行为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应由受害人举证证明。但在某些情况下,法律为保护受害人的利益,实行因果关系推定原则,即由侵害人举证证明因果关系的不存在,如果侵害人不能证明因果关系不存在,则推定因果关系存在。例如,因污染环境致人损害的,应由侵害人就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因共同危险行为致人损害的,应由实施危险行为的人就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因医疗行为致人损害的,应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负举证责任。

2019年解放军文职招聘考试护理专业知识:营养不良的原因-解放军文职人员招聘-军队文职考试-红师教育

发布时间:2019-02-1800:04:35大家一讲到营养不良,可能脑袋里就立马浮现出印度、非洲这些国家的小孩,特别是那幅画---奄奄一息的小孩旁边就只是一只秃鹫,死神在时刻威胁着这个孩子,更让人触目惊心。但是,对于我国来说,家长似乎从来都不担心这个问题,因为大家对于我国的经济水平还是相当信赖的,都是希望宝宝多多的吃,每天都抱着去称一称,恨不得每天都能看到体重蹭蹭往上长。可是,还是有宝宝会得这个疾病,这就让妈妈们百思不得其解了。针对这个问题,接下来我就来跟您好好唠一唠营养不良的原因。营养不良是由于多种原因引起的能量和(或)蛋白质长期摄入不足,不能维持正常新陈代谢而导致自身组织消耗的营养缺乏性疾病。那多种原因都包括哪些呢?1.膳食供给不足(原发性营养不足):可因战争、贫穷、饥荒等原因造成儿童食物匮乏,发生营养不良。而我国儿童营养不良主要是因喂养不当所致。如母乳不足,未及时添加其他乳品,这一点显得尤为重要。其次,奶粉配制过稀;突然停止喂奶未及时引入其他食物;长期以淀粉食品为主食;年长儿的不良饮食习惯等原因均可导致营养不良。2.疾病因素(继发性营养不良):消化道畸形,迁延性腹泻,急、慢性传染病,过敏性肠炎,严重心、肝、肾疾病等造成营养素吸收不良或消耗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