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军队文职处分制度:严重者会直接解聘!

在之前,有给大家讲

军队文职立功后的奖励

很多小伙伴在后台问了

立功有奖,那么犯错有罚吗?

那肯定是有的,所以小伙伴们要注意了!

壹/文职人员犯错类型

(一)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和十级职员、九级职员岗位的,警告、严重警告由团、旅级单位,记过、记大过由旅、师级单位批准;

(二)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和八级职员、七级职员、六级职员、五级职员岗位的,警告、严重警告由旅、师级单位,记过、记大过由军级单位批准;

(三)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和四级职员、三级职员、二级职员、一级职员岗位的,警告、严重警告由军级单位,记过、记大过由军区级单位批准。

贰/文职人员犯错惩罚

军队文职人员犯错,应按照如下规定进行惩罚:

文职人员受到警告、严重警告处分的,取消当年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受到记过、记大过处分的,取消当年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并停止一年增长薪级工资。

属于严重违反军队纪律或者聘用单位规章制度的,解除聘用合同。

文职人员因严重违反军队纪律或者聘用单位规章制度受到记过、记大过处分而解除聘用合同的,以及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劳动教养而解除聘用合同的,军队任何单位不得再次将其聘用为文职人员。

叁/文职人员处分行为

关于军队文职人员的处分行为,小职给大家列举《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试行)》的部分行为:

第一百一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