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啦!军队文职薪资待遇虽然高,但和这个考核密切相关

都说军队文职的工资高,待遇好。但是,那么军队文职的工资到底怎么样高,又是怎么构成的呢?

那么,我们先来了解一下军队文职的工资构成:

工资构成:军队文职人员实际工资=基础工资+绩效工资+军队服务津贴+其他岗位津贴

1.基本工资,即岗位工资+薪级工资。专业技术岗位和非专业技术岗位文职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按照国家事业单位标准,按月发给。

不同职级的人,工资也会有所不同,对于年度考核为职称以上的文职人员,下一年度增加一级工资。

2.绩效工资,即基础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

其中,基础性绩效工资,执行聘用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事业单位的津贴补贴标准,按月发给。

奖励性绩效工资,按照文职人员当年12月基本工资额确定标准,与文职人员的年度考核结果直接挂钩,其中分为三个档次,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以上的,按照标准发给;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的,按照标准的80%发给;年度考核结果为不称职的,不发给。

3.军队服务津贴,标准按照本人基本工资的15%确定,按月发给。

4.其他津贴补贴,住房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补贴和特殊贡献津贴等。

从上面军队文职的工资构成中可以看到,文职人员的工资绩效是和考核有关的。

那么军队文职的考核又是怎么分的呢?

​文职人员的考核种类:文职人员的考核主要分为三种: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

其中,平时考核是以月或者季度为考核周期,采取工作登记统计、专项检查、考勤、群众评议等方式进行,重点考核文职人员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阶段工作目标情况以及出勤、遵守制度规定等情况。

年度考核在每年年底进行,考核的标准、程序、结果反馈复核和审定、纪律监督,参照专业技术军官考核评价办法执行。

除了这三种外,还有试用期考核和职前考核。其中,试用期考核是针对有试用期的文职人员职前考核是针对晋升领导职务的文职人员。

考核流程和评定结果:文职人员的考核工作考核程序,一般按照个人述职、民主测评、个别谈话、专家评议、绩效分析、综合评定的进行。

考核结果分为四种(年度考核和任职前考核):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试用期考核和聘期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

聘期内2次年度考核不称职,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的,将面临解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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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军文职招聘考试国民待遇-解放军文职人员招聘-军队文职考试-红师教育

发布时间:2017-09-2018:03:27国民待遇:又称平等待遇,是指所在国应给予外国人与内国公民享有的同等的民事权利地位。国民待遇制度的主要特点:①原则上要求互惠,但并非一定以条约和法律上的规定为条件,因而多用对等原则加以制约;②外国人享有与内国人平等的法律地位,是就一般原则而言的,并非在具体的民事权利享有上完全一样;③国民待遇的范围,有时还在条约中作出具体的规定和限制。17最惠国待遇:是根据某一项双边或多边条约的规定,授予国给予受惠国规定范围的优惠待遇。其特点为:①当授予国给予第三国优惠待遇时,受惠国即可根据最惠国待遇条款的规定,取得与该第三国相同的待遇,而无需向授予国履行任何申请手续;②最惠国待遇是指一国对另一国的待遇,但这种待遇实际上是通过一国的自然人、法人、商船、产品等所受的待遇表现出来的;③在最惠国条款中,一般都对最惠国待遇的使用范围或事项作出规定。最惠国待遇的例外事项:①一国给予临国的特权与优惠。②边境贸易和运输方面的特权与优惠。③有特殊的历史、政治、经济关系的国家间形成的特定地区的特权与优惠。④经济集团内部各成员国互相给予对方的特权与优惠。18外国人法律地位:指外国自然人或法人在内国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法律状况。差别待遇:又称歧视待遇,是指一国把不给予本国或其它外国自然人或法人的限制性规定专门适用于特定国家的自然人和法人,或把给予本国或其它国家自然人或法人的某些优惠或权利,不给予特定国家的自然人或法人的一种待遇制度。无差别待遇:指国家之间通过缔结条约,规定缔约国一方不把低于内国或其它外国自然人和法人的权利地位适用于缔约国另一方的自然人和法人的一种待遇制度。互惠待遇:一国赋予外国人某种优惠待遇时,也同时要求它自己的国民能在外国人所属的那个国家享受同样的优惠的一种待遇制度。19外国人在我国的法律地位: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对外开放以来,我国赋予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广泛采用国民待遇、最惠国待遇、无差别待遇和互惠待遇等制度。目前,外国人在我国享有的人身权和财产权主要有:①亲属权;②继承权;③劳动权;④智力成果权;⑤经营工商企业和参加合作开发自然资源的权利;⑥外国人还可以取得土地的长期租赁权;⑦司法保护权。20冲突规范:又称为法律选择规范或法律适用规范,是指涉外民事关系应适用哪一国法律作为准据法的各种规范。准据法:是指经冲突规范指定被用来具体确定涉外民事关系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的特定国家或特定法域的那个法律。准据法的表达公式有:①属人法;②行为地法;③物之所在地法;④法院地法;⑤旗国法;⑥当事人自主选择的法律;⑦与案件或当事人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

解放军文职招聘考试会计政策变更与会计估计变更的划分-解放军文职人员招聘-军队文职考试-红师教育

发布时间:2017-10-0723:59:43会计政策变更与会计估计变更的划分(一)以会计确认是否发生变更作为判断基础一般地,对会计确认的指定或选择是会计政策,其相应的变更是会计政策变更。(二)以计量基础是否发生变更作为判断基础一般地,对计量基础的指定或选择是会计政策,其相应的变更是会计政策变更。(三)以列报项目是否发生变更作为判断基础一般地,对列报项目的指定或选择是会计政策,其相应的变更是会计政策变更。(四)根据会计确认、计量基础和列报项目所选择的,为取得与资产负债表项目有关的金额或数值(如预计使用寿命、净残值等)所采用的处理方法不是会计政策,而是会计估计,其相应的变更是会计估计变更。A.分期付款取得的固定资产由购买价款改为购买价款现值计价B.商品流通企业采购费用由计入营业费用改为计入取得存货的成本C.将内部研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由计入当期损益改为符合规定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D.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由年限平均法改为双倍余额递减法四、会计政策变更的会计处理发生会计政策变更时,有两种会计处理方法,即追溯调整法和未来适用法。(一)追溯调整法追溯调整法,是指对某项交易或事项变更会计政策,视同该项交易或事项初次发生时即采用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并以此对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进行调整的方法。追溯调整法通常由以下步骤构成:第一步,计算会计政策变更的累积影响数;第二步,编制相关项目的调整分录;第三步,调整列报前期最早期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及其金额;第四步,附注说明。其中,会计政策变更累积影响数,是指按照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对以前各期追溯计算的列报前期最早期初留存收益应有金额与现有金额之间的差额。累积影响数通常可以通过以下各步计算获得:第一步,根据新会计政策重新计算受影响的前期交易或事项;第二步,计算两种会计政策下的差异;第三步,计算差异的所得税影响金额;应说明的是,一般来说,会计政策变更的追溯调整不会影响以前年度应交所得税的变动,也就是说不会涉及应交所得税的调整;但追溯调整时如果涉及暂时性差异,则应考虑递延所得税的调整,这种情况应考虑前期所得税费用的调整。第四步,确定前期中每一期的税后差异;第五步,计算会计政策变更的累积影响数。需要注意的是,对以前年度损益进行追溯调整或追溯重述的,应当重新计算各列报期间的每股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