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综合》刑法学:共同犯罪形式

共同犯罪的形式是共同犯罪的形成、结构和共同犯罪人结合形式的总称。共同犯罪的形成形式,是指共同犯罪是如何形成的。共同犯罪的结构形式,是指共同犯罪内部是否有分工,共同犯罪人的结合形式,是指共同犯罪有无组织形式。我国刑法理论中通常按照四个不同标准,将共同犯罪的形式分为以下四类八种:一、任意共同犯罪和必要共同犯罪这是根据共同犯罪是否能够依据法律的规定任意形成而对共同犯罪形式所作出的划分。任意共同犯罪,简称任意共犯,指刑法分则规定的可以由一个人单独实施的犯罪,当二人以上共同实施时,所构成的共同犯罪。其特点是:刑法对犯罪主体的人数没有限制。如果二人共同实施,则成立共同犯罪。必要共同犯罪,简称必要共犯,指刑法分则规定的只能以二人以上的共同行为作为犯罪构成要件的犯罪。其特点是:犯罪主体必须是二人以上,而且具有共同的犯罪行为,一个人不可能单独构成犯罪。在我国刑法中,必要共同犯罪有两种形式;一是聚合性共同犯罪,如刑法第290条规定的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等。二是集团性共同犯罪,如刑法第294条规定的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二、事前通谋的共同犯罪和事前无通谋的共同犯罪这是根据共同犯罪故意形成的时间而对共同犯罪形式作出的划分。事前通谋的共同犯罪,简称事前共犯,指共同犯罪人的共同犯罪故意,在着手实行犯罪前形成。这种形式的共同犯罪在司法实践甚为常见。需要指出的是,我国刑法分则规定的某些犯罪,便以事前是否具有通谋作为该罪的共同犯罪与他罪的单独犯罪的区分标准,比如,依据刑法第310条规定: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事前有通谋的,构成共同犯罪,否则构成窝藏、包庇罪。事前无通谋的共同犯罪,简称事中共犯,指共同犯罪人的犯罪故意,在着手实行犯罪之时或实行犯罪的过程中形成。如甲对乙实施抢劫,已奋起抗争,恰甲之友丙经过。甲请丙帮忙时,共同抢得乙身上钱物若干。此案中,甲、丙的共同犯罪即为事前无通谋的共同犯罪。三、简单共同犯罪和复杂共同犯罪这是根据共同犯罪人之间是否有分工所划分的共同犯罪形式。简单共同犯罪,简称共同正犯(共同实行犯)指二人以上共同直接实行刑法分则规定的某一具体规定犯罪的构成要件的行为。也即在简单共同犯罪中,只有实行犯,而没有教唆犯、组织犯和帮助犯。例如:甲、乙各向丙刺一刀将丙杀死。复杂共同犯罪,简称复杂共犯,指各共同犯罪人之间存在着犯罪分工的共同犯罪,这种分工具体表现为:组织犯对整个犯罪活动予以组织策划、指挥领导;教唆犯使他人产生犯罪意图,并不实施犯罪实行行为;实行犯直接实施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帮助犯对犯罪的实施、完成和保持犯罪后的不法状态,提供物质和精神上的帮助。四、一般共同犯罪和特殊共同犯罪这是依据共同犯罪有无组织形式而对共同犯罪形式进行的划分。一般共同犯罪,简称一般共犯,又称非集团性共犯,指没有特殊组织形式的共同犯罪。其特点是:共同犯罪人为实施某种犯罪则临时结合,一旦犯罪完成,这种结合便不复存在,一般共同犯罪,既可以是事前通谋的共同犯罪,也可以是事前无通谋的共同犯罪,既可以是简单共同犯罪,也可以是复杂共同犯罪。特殊共同犯罪,简称特殊共犯,亦称有组织的共同犯罪,通称为犯罪集团。根据刑法第26条第2款的规定,犯罪集团,是指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据此,犯罪集团成立,必须具有如下条件:(1)犯罪主体必须是三人以上。(2)犯罪组织成立的目的便在于实施犯罪。(3)犯罪人所共同建立的组织具有相当的稳定性。(4)犯罪分子之间相互纠合体现出一定的组织性。

解放军文职招聘考试实践的基本形式-解放军文职人员招聘-军队文职考试-红师教育

发布时间:2017-08-16 13:01:32实践都是人改造客观世界的活动,这是实践的共性本质,但实践的具体形式是多种多样的,而且随着分工的发展实践的形式会越来越多。概括各种实践形式,可将其分为三种最基本 的形式。1.物质生产实践。这是人改造自然世界的活动。农民种地、工人作工、司机开车、矿工采矿、石油工人开采石油等都是改造自然的物质生产活动。物质生产实践是各种实践活动的基 础,没有这种活动人的其他一切活动都无法进行。人对自然世界的认识和了解就是在物质生产实践中进行的。生产实践是认识的基本来源。2.处理和调整社会关系的实践。人对自然的改造活动是在社会关系中进行的,社会关系是否合理会影响生产的效率和分配是否公平、正义。因而,处理和调整社会关系即人与人之间 的关系就变得十分重要。我们进行的政经体制改革、司法人员办案、行政人员办公、开会等都是处理社会关系的实践活动。人在这种活动中了解和认识了社会,形成了社会科学知识。以上所讲实践的三种基本形式是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整体。它们共同构成认识的基础。

解放军文职招聘考试简述等价形式的特点-解放军文职人员招聘-军队文职考试-红师教育

发布时间:2017-09-03 10:19:44简述等价形式的特点①使用价值成为它的对立面即价值的表现形式。处于等价形式上的商品,例如,在2只羊=1把斧子的等式中,斧子本身也是使用价值与价值的统一体。斧子之所以能同羊发生等价关系,正是因为它本身也是一个价值体,同羊一样有人类劳动凝结在其中。但是,当它处在等价形式的位置上发挥价值镜的作用时,它不是以价值体的身份来发挥这种作用的。价值是物化在商品中的一般人类劳动,是看不见、摸不着的,不能成为 价值镜 来反映别的商品的价值。所以,处在等价形式上的商品,是以它商品体的自然形态即一定量的使用价值来发挥价值镜的作用的。②成为它的对立面即抽象人类劳动的表现形式。等价形式的这个特点,可以从第一个特点推论出来。商品的使用价值,是特定的的产物,而价值则是抽象人类劳动的凝结。羊和斧子作为使用价值,是不同的的产物;作为价值体,则都是抽象人类劳动的凝结。现在,处在等价形式上的商品的使用价值成为价值的表现形式,这就表明,创造这种商品的也已成为抽象人类劳动的表现形式。③成为它的对立面即直接社会形式的劳动。在以为基础的中,生产商品的劳动是各自独立的。但是,商品既然是用于交换、为了满足他人需要而生产的劳动产品,那么商品生产者的应是的一个构成部分。然而,只有当商品已经被社会接受的时候,商品生产者的才真正被承认为的一个构成部分。生产斧子的劳动虽然也同生产羊的劳动一样是,但斧子一旦处在等价形式的位置上,变成了,生产斧子的表现为无差别的人类劳动,生产斧子的私人劳动也就变成了直接社会形式的劳动。8. 简述工场手工业内部分工与社会分工的区别1、社会分工的场合,生产者之间把他们的劳动产品作为商品来对待;而工场手工业内部的局部工人之间并不以商品关系相互对待,成为商品的是他们的共同产品。2、社会分工以生产资料的分散为前提;工场手工业内部分工则是以生产资料在资本家手中的集中为前提。3、工场内部分工与社会分工各自对生产的比例要求的实现方式不同:前者通过计划方式形成,后者则是通过价值规律的作用形成。4、工场内部分工是以资本家的权威和对过程的控制为前提;社会分工是以生产资料的分散和竞争为前提。9. 简述工作日的构成工作日由必要劳动时间和剩余劳动时间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