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考试常识积累:2019年新修订法律汇总

一、2019年新设立1、密码法2019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2、疫苗管理法2019年6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自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3、资源税法2019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4、外商投资法2019年3月15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二、2019年新修订1、商标法1982年8月23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根据2019年4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八部法律的决定》第四次修正2、检察官法1995年2月28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2019年4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修订3、法官法1995年2月28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2019年4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修订4、城市房地产管理法1994年7月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根据2019年8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决定》第三次修正5、土地管理法1986年6月25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根据2019年8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决定》第三次修正6、药品管理法1984年9月20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2019年8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次修订7、电子签名法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根据2019年4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八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8、行政许可法2003年8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根据2019年4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八部法律的决定》修正9、城乡规划法2007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根据2019年4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八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10、消防法1998年4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根据2019年4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八部法律的决定》修正11、反不正当竞争法1993年9月2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根据2019年4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八部法律的决定》修正12、车船税法2011年2月25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根据2019年4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八部法律的决定》修正13、建筑法1997年11月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根据2019年4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八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三、2019年新施行1、2005年4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修订2、土壤污染防治法2018年8月3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3、电子商务法2018年8月3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4、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5、人民法院组织法1979年7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修订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6、人民检察院组织法1979年7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修订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2016年考试时政:《居住证暂行条例》的三大好处

近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第663号国务院令,公布《居住证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的出台,对于面广量大的暂住人口来说确实是一大利好,尤其是对特大和超大城市、大城市、中等城市以及小城市的落户条件作出规定,具有实事求是,可操作性强的鲜明特点,相信能得到绝大多数人的理解和支持。笔者认为,《条例》具有以下三大好处。好处之一是向人人都享尊严迈出了一大步。过去,有许多外来人口已在一个城市工作多年,甚至已经购置了房产,但由于受到相关政策限制,只能获得暂住证,不仅不能享受城市居民的相应福利,而且在子女入学等方面无法得到良好保障。现在外来人口靠自己的努力就能申领居住证和户口,可以像其他城市居民一样工作生活,那份尊严和获得感不言而喻。好处之二是留住了人心,增强了发展动力。过去,之所以会出现外来人口逃离大城市的现象,很大程度是因为他们在夹缝中生存,没有尊严,压力山大。而《条例》的出台,无疑会让人们感到政策的温暖,增加热爱城市的信心和干劲。这对于城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真是利益多多。好处之三是进一步彰显了以民为本的执政理念。一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都在倡导和践行以民为本的执政理念,并身体力行地采取了一系列政策和措施去积极践行。出台《居住证暂行条例》正是这样的举措之一。我们相信,伴随着时代和社会的发展与进步,还会有更多的惠民大礼包惠及亿万民众。我们在期待的同时,更要紧密团结、勠力同心,为自己的梦想奋斗,为社会发展助力,为祖国建设添砖加瓦。

解放军文职招聘考试批注和修订-解放军文职人员招聘-军队文职考试-红师教育

发布时间:2017-08-26 18:39:35在书籍制作过程中,当有文档需要交给其他的专家审阅,并且你希望能够控制决定接受或拒绝哪些修改时,可以将该文档的副本分发给其他的专家,以便在计算机上进行审阅并将修改标记出来。如果启用了修订功能,Word 2000将使用修订标记来标记文档中所有的修订。查看修订后,您可以接受或拒绝各项修订。1.1.1 插入批注选定要批注的文本或项目,或者单击文本的末尾。选择 视图 菜单下 工具栏 子菜单中的 审阅 命令,显示 审阅 工具栏,单击 审阅 工具栏中的 插入批注 按钮。在屏幕底端的批注窗格中键入批注文字。添加批注后,Word 会在一个独立的批注窗格中对批注进行编号和记录,然后在文档中插入批注引用标记,并用亮黄色作为批注文本的底纹。与修订标记一样,Word 用不同的颜色标识每位审阅者的批注引用标记。1.1.2 合并、批注中建议的修订单击 审阅 工具栏中的 编辑批注 按钮,在批注窗格中选定批注文字或项目。单击 编辑 菜单中的 复制 命令,将批注内容复制到剪贴板中,单击要插入批注文字和项目的位置,选择 编辑 菜单中的 粘贴 命令把批注文字添加到文档中。1.1.3 删除批注如果需要,可以删除批注。删除的方法是:显示要删除的批注。单击 审阅 工具栏中的 删除批注 按钮。1.1.4 标注修订打开要修订的文档,单击 审阅 工具栏上的 修订 按钮,插入、删除或移动文字或图形,进行所需更改。您也可更改任何格式。1.1.5 接受或拒绝修订当你接到审阅后的书籍文档后,可以查看审阅人对你的文档所做的修订,并决定是否接受或者拒绝这些修订。选择 工具 菜单中 修订 子菜单中的 突出显示修订 命令,打开 突出显示修订 对话框,选中 在屏幕上突出显示修订 复选框。如图65所示。单击 确定 按钮后,屏幕中将突出显示文档中被修订的内容。然后可以利用 审阅 工具栏上的 接受修订 或 拒绝修订 按钮对修订内容进行确认。此外也可使用 接受或拒绝修订 对话框对修订内容进行接受修订或拒绝修订操作。 接受或拒绝修订 对话框的打开方法是选择 工具 菜单下 修订 子菜单中的 接受或拒绝修订 命令。如图66所示。

2020年考试常识积累:《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明年1月1日起施行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明年1月1日起施行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认真总结近年来我国优化营商环境的经验和做法,将实践证明行之有效、人民群众满意、市场主体支持的改革举措用法规制度固化下来,重点针对我国营商环境的突出短板和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对标国际先进水平,从完善体制机制的层面作出相应规定。一是明确优化营商环境的原则和方向。《条例》将营商环境界定为市场主体在市场经济活动中所涉及的体制机制性因素和条件,明确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应当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原则,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以深刻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创新体制机制、强化协同联动、完善法治保障,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环境。二是加强市场主体保护。《条例》明确规定国家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保障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使用各类生产要素和依法平等享受支持政策,保护市场主体经营自主权、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推动建立全国统一的市场主体维权服务平台等。三是优化市场环境。《条例》对压减企业开办时间、保障平等市场准入、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落实减税降费政策、规范涉企收费、解决融资难融资贵、简化企业注销流程等作了规定。四是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条例》对推进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精简行政许可和优化审批服务、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减证便民、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建立政企沟通机制等作了规定。五是规范和创新监管执法。《条例》对健全监管规则和标准,推行信用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包容审慎监管、“互联网+监管”,落实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作了规定。六是加强法治保障。《条例》对法律法规的立改废和调整实施,制定法规政策听取市场主体意见,为市场主体设置政策适应调整期,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等作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