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防科技大学(西安、武汉校区)招聘预告

国防科技大学的前身是1953年创建于哈尔滨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工程学院,即著名的“哈军工”,陈赓大将任首任院长兼政治委员。军事工程学院创建时,时任国家最高领导人亲自为学院颁发《训词》,为院刊题写刊名“工学”。1970年学院主体南迁长沙,改名为长沙工学院。1978年,学校改建为国防科学技术大学。1999年组建新的国防科学技术大学,学校以“厚德博学、强军兴国”校训。2007年,国家领导人勉励学校为推进科技强军战略、建设创新型国家作出新的更大贡献。2013年11月5日,国家最高领导人亲临学校视察并发表重要讲话,发出“加快建设具有我军特色的世界一流大学,努力把国防科学技术大学办成高素质新型军事人才培养高地、国防科技自主创新高地”的伟大号召。

 

2017年,学校以国防科学技术大学、国际关系学院、国防信息学院、西安通信学院、电子工程学院,以及理工大学气象海洋学院为基础重建,校本部设在长沙,内设学院位于长沙、南京、西安、武汉、合肥等地。

现因发展需要,国防科技大学期待与你的相遇:

一、招聘信息

招聘岗位:主要以教研岗位为主哲学法学类(马克思主义哲学、思想政治教育、法学等)工学类(通信与信息系统、电子与通信工程、信号与信息处理电子科学与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软件工程、计算机软件与理论、网络空间安全、机械电子工程、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等)工作地点:西安、武汉(最终以军队人才网(www.81rc.mi.cn)相关通知为准。)

二、招考条件

招考对象以“双一流”高校硕博士毕业生为主,应聘人员一般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政治条件。符合军队招录聘用文职人员的政治条件。(二)学历条件。具有普通高等学校全目制本科以上学历,具体条件详见岗位要求。(三)资格条件。具有招考闵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和职业资格。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外,报考初级专业技术岗位,以及博士研究生报考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不作资格条件要求。(四)年龄条件。应聘到科级副职以下和初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年龄不超过35周岁;应聘到科级正职和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五)身体条件。报考人员应符合《军队聘用文职人员体检检查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的标准条件。

三、待遇福利

文职人员福利待遇以现役军官为参照,工资水平与现役军官基本相当,总体上工资水平高于地方同类人员。这里要说说为什么高于同类人员,军人的工资待遇要整体高于公务员,这也是为什么文职人员待遇不参照国家工作人员,就是为提高有关待遇。主要待遇如下:(一)工资待遇:

军队建立统一的文职人员工资制度,工资构成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试用期6个月,应届毕业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试用期到手月工资分别约7200元、7600元、8500元,试用期满后到手月工资分别约为9000元、9500元、11000元(含住房补贴,已扣除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

(二)住房保障:

文职人员住房实行社会化、货币化保障政策,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和房租补贴参照现役军官政策确定的标准执行。符合规定条件的人员,军队可增发住房补助。目前缴纳比例是12%。

(三)社会保险:

用人单位及其文职人员按照规定参加所在地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文职人员在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基础上,军队给予医疗补助。参加军队所在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军队为文职人员建立职业年金。

福利抚恤:文职人员探亲休假、交通补助、健康体检和子女入托等,按照军队有关规定执行。文职人员参加军事训练、非战争军事行动和作战支援保障任务期间的医疗保障,实行军队免费医疗。文职人员的伤亡抚恤,按照国家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执行。按规定发放夫妻分居补助、子女保育教育补助、就餐补助、课时补助、电话费、制服等等。

工作地点:西安、武汉邮 箱:liujianbin08@163.cm

四、报考流程

公布招考信息➥报名及初审➥统一考试➥确定入围人员名单➥面试和体检➥确定预选对象➥政治考核和综合考察➥确定拟录用对象➥办理录用审批手续➥新录用人员备查复审报考人员通过军队人才网报名。通过系统初审后,报考人员可以及时或在报名截止时间前纳报名费完成报名。报考人员凭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全军统一组织的考试,内容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按服招录岗位入围比例,根据全军统一考试成绩划定合格分数线,对达到合格分数的再按照成绩由高至低确定考试入围人员名单。用人单位对考试入围人员的相关信息进行审查,并组织面试和体验。用人单位按照招考人数1:1:2的比例,根据招考人员总成绩排名确定拟录用对象名单。用人单位组织对预选对象进行政治考核和综合考察。按照总成绩确定拟录用对象名单,名单由军委机关各部门、各大单位政治工作部门统一审核后对外公示。通过公示的拟录用对象,由战区级政治工作机关审批。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6个月。新录用人员名单报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备案复审。岗前培调、试用期考核、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五、联系方式

武汉院区

联系人:万干事  027-8968089

邮    箱:gfkdxtwzzk@163.com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解放公园路45号国防科技大学信息通信学院政治工作处。

 

西安校区

联系人:史干事  029-84706063  刘干事  02984706064

邮    箱:liujianbin08@163.com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王曲街道国防科技大学信息通信学院试验训练基地政治工作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