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军文职招聘考试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权利和义务-解放军文职人员招聘-军队文职考试-红师教育

发布时间:2017-11-23 20:52:56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权利和义务在税收法律关系中,纳税人处于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地位,除须承担纳税义务外,也仍然享有自己相应的法定权利。1.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权利(1)知情权。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向税务机关了解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与纳税程序有关的情况。(2)要求保密权。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要求税务机关对自己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及有关资料保守秘密。(3)享受税法规定的减税、免税和出口退税优待权。(4)延期申报和延期缴纳税款请求权。纳税人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有权提出申请,经税务机关核准,可以延期申报和延期缴纳税款。(5)多缴税款申请退还权。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3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及时查实后应立即退还;涉及从国库中退库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国库管理的规定退还。(6)陈述权、申辩权。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对税务机关作出的决定,享有采用一定的方式表达自己的意见,对自己的行为作出陈述与辩护的权利,如要求听证、申请行政复议和向法院提起诉讼等。(7)要求税务机关承担赔偿责任权。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认为税务机关具体行政行为不当,致使自己的合法利益遭受损失时,有权要求税务机关进行赔偿。(8)其他权利。如当税务人员未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通知书时,被检查人有权拒绝税务检查的权利;对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各种不法行为进行揭露、检举和控告的权利;纳税人按规定没有代收、代扣、代缴义务的,有权依法拒绝税务机关要求其代收、代扣、代缴等。2.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义务(1)按期办理税务登记,并按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件的义务。(2)按规定设置账簿,并正确使用、保管有关凭证的义务。(3)按期办理纳税申报的义务。(4)按期缴纳或解缴税款的义务。(5)滞纳税款须缴纳滞纳金的义务。(6)接受税务检查的义务。(7)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和起诉。(8)其他义务。如向税务机关报告的义务;欠缴税款数额较大的纳税人在处分其不动产或者大额资产之前,应当向税务机关报告等。A.要求税务机关对纳税人情况保密B.对税务机关所作出的决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C.要求税务机关退还多缴纳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D.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提起诉讼

2019年军队文职公共科目备考:权利和义务的关系-解放军文职人员招聘-军队文职考试-红师教育

权利和义务作为法的核心内容和要素,它们之间的连接方式和结构关系是非常复杂的,而且也是考试常考的考点,需要考生重点注意,我们可以从以下角度和方面来分析。一、从结构上看,两者是紧密联系、不可分割的诚如马克思所言: 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 因此,权利和义务都不可能孤立地存在和发展。它们的存在和发展都必须以另一方的存在和发展为条件。一方不存在了,另一方也不能存在。二、从数量上看,两者的总量是相等的关于此点,有学者曾作细致的逻辑推导:如果把既不享受权利也不履行义务表示为零的话,那么权利和义务的关系就可以表示为以零为起点向相反的两个方向延伸的数轴,权利是正数,义务是负数,正数每展长一个刻度,负数也一定展长一个刻度,而正数与负数的绝对值总是相等的。

解放军文职招聘考试教师的权利和义务-解放军文职人员招聘-军队文职考试-红师教育

发布时间:2017-10-16 16:26:08(一)教师的社会地位社会地位通常指社会成员基于社会属性的差别而在社会关系中的相对位置以及围绕这一位置所形成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教师的社会地位有专业地位、经济地位、政治地位及职业声望四个方面构成。1、 专业地位职业的社会地位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专业化程度和专业特点。 专业 是区别于一般职业并具有不可替代性的专门职业。2、 经济地位指教师的经济待遇在社会职业体系中所处的相对高度,包括社会物质财富的分配、战友和享有情况,以及待遇、生活水平、行业吸引力等。3、 政治地位教师参政议政的程度以及在社会政治体系中所处的位置。4、 职业声望社会公众对某一职业的意义、价值及声誉的综合评价,体现在职业形象的优劣、职业吸引力的大小、职业的稳定性和威信等。在人类发展的不同阶段,由于社会的生产力发展水平不同,政治经济制度的性质不同,文化背景不同,教师所处的地位、受人尊重的程度是不同的。古代社会教师的社会地位具有复杂性,一方面官学教师的地位较高,有不少有识之士极力倡导尊师重教;另一方面普通教师的社会地位缺乏保障。新中国成立后,教师受到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与关怀,政治地位、社会地位和经济地位都得到了确定和不同程度的提高。回顾我国建国后40多年的历史,党和政府对教师地位的认识与确立,经历了一个曲折的过程。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党和政府把教师视为 四化 建设的宝贵财富,进一步落实了知识分子政策,在提高教师的政治地位、社会地位、经济地位方面采取了一系列的重大措施,其中包括提高教师工资水平、确定教师节、颁布保障教师合法权益的法律等,切实保障了教师的合法权益。 33(二) 教师的权利和义务教师的权利是以公民的基本权利为基础,围绕履行教育教学职责依法行使的权利和享有的利益。教师的义务是指教师依法应尽的职责。(三) 教师劳动的价值教师劳动不仅能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而且也能满足教师个人生存、发展和自我实现的需要,因此具有两方面的价值。1、 社会价值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耗费劳动力而产生的满足社会需要的意义和作用。2、 个人价值教师劳动的个人价值是作为客体的教师对于教师主体需要的肯定或否定的某种状态,是满足教师自身物质和精神需要的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