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军文职招聘考试定金合同-解放军文职人员招聘-军队文职考试-红师教育

发布时间:2017-08-22 20:25:43定金合同(一)定金合同(二)定金合同的生效要件1、以主合同有效为前提;2、应采书面形式;3、定金数额应在法定的范围内 不过20%4、自实际交付之日起生效。三、定金效力1、定金的效力双倍返还;无权要求返还。2、定金罚则的适用1)《 担保法 解释》第120条规定: 因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或者其他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可以适用定金罚则。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当事人一方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当按照未履行部分所占合同约定内容的比例,适用定金罚则。2)因合同关系以外第三人的过错,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适用定金罚则。受定金处罚的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向第三人追偿。定金的效力1、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2、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案例分析:甲公司与乙公司于2014年10月签订一买卖钢材的合同,总价值13万元,并约定甲公司于2014年12月前交付货物,乙公司向甲公司支付了2.5万元的定金。合同签订后,钢材价格急剧上涨,甲公司受利益驱动,虽经乙公司多次催促,直至合同履行期满仍未交货。于是,乙公司要求甲公司返还定金。问题:1.甲公司和乙公司约定的定金是否有效?2.乙公司可以向甲公司请求返还多少金额?案例一冯系养鸡专业户,为改建鸡舍和引进良种需资金20万元。冯向陈借款10万元,以自己的一套价值10万元的音响设备抵押,双方立有抵押字据,但未办理登记。冯又向朱借款10万元,又以该设备质押,双方立有质押字据,并将设备交付朱占有。冯得款后,改造了鸡舍,且与县良种站签订了良种鸡引进合同。合同约定良种鸡款共计2万元,冯预付定金4千元,违约金按合同总额的10%计算,冯以销售肉鸡的款项偿还良种站的货款。后冯某经营不善,预计的收入落空,冯因不能及时偿还借款和支付货款而与陈、朱及县良种站发生纠纷。诉至法院后,法院查证上述事实后又查明:朱在占有该设备期间,不慎将该设备损坏,送蒋修理。朱无力交付修理费1万元,该设备现已被蒋留置。问:(1)冯与陈之间的抵押关系是否有效?为什么?(2)冯与朱之间的质押关系是否有效?为什么?(3)朱与蒋之间是何种法律关系?(4)对该音响设备陈要求行使抵押权,蒋要求行使留置权,应由谁优先行使其权利?为什么?(5)冯无力支付县良种站的货款,合同中规定的定金条款和违约金条款可否同时适用?为什么?19、定金与违约金是什么关系?应如何处理?

解放军文职招聘考试行政合同-解放军文职人员招聘-军队文职考试-红师教育

发布时间:2017-10-08 14:00:21行政合同一、行政合同,是指行政机关为实现行政职能,同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经过协商达成一致设立、变更和终止双方行政法上权利义 务的协议。一般而言,行政合同有一些普通民事合同所不具备的特征:1.行政当事人是行政合同的主体特征。2.对行政当事人自由的限制、行政公益权与经济补偿的平衡是行政合同的内容特征。3.行政合同双方当事人承担更多的公法责任。二、行政合同的种类1、财产性的行政合同,是指行政机关为了提高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益及所需货物和服务的采购效益而订立的合同。前者的典型形态是国有土地的出让 合同,后者的典型形态是国家订货合同。2、管理性的行政合同,是指规定行政管理职权的行使为内容的合同。它的典型形态是政府特许权协议。三、行政合同的订立和效力(一)行政机关的缔约能力行政机关的缔约能力,是指行政当事人缔结行政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二)行政合同的形式行政合同的形式应当依法决定,基本排除当事人之间的自由约定。原则上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三)行政合同的内容行政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四)订立方式行政合同的订立遵守要约、承诺规则,原则上应当依法采用招标或者其他竞争性方式。(五)合同的效力关于行政合同的生效,依法成立的行政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备案等手续生效的,应当依照其规定。四、行政合同的履行(一)行政指导和监督(二)行政合同的变更和终止行政合同的继续履行将构成对国家公共利益重大危害、重大损失或者重大不利的,行政机关当事人可以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变更或者终止行政合同,并 向对方当事人提供书面说明文件。因行政机关原因变更或者终止行政合同的,行政机关应向对方当事人提供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