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军文职招聘考试档案室与机关档案工作-解放军文职人员招聘-军队文职考试-红师教育

发布时间:2017-10-02 10:35:42档案机构一、档案室与机关档案工作1、关于机关档案工作的性质,历来有不同提法。第一个提法:机关档案室是机关秘书部门性质的一种辅助机构,机关档案室工作一般是机关秘书工作的一部分。另一种的提法:机关档案工作是一项机要工作或专门工作。第三种提法:A、是整个机关的组成部分,属于机关管理和研究咨询性质的专业 辅助机构。B、党、政、军等机关单位的档案室,又是机关的机要部门之一,具有机要部门性质。C、从全国档案工作来说,档案室又是国家档案工作组织体系中最普遍、最大量、最基层的业务机构。第四种提法:A、档案室是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统一管理本单位档案的内部机构,主要为本单位工作、生产和科研服务。B、档案室又是国家档案事业组织体系基层组织,是档案馆工作的基础。档案室的上述双重性质,支配着档案室的整个工作活动。2、基本任务(1)对机关和各部门形成的各种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和归档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机关档案室不直接参加立卷工作,而由文书部门进行,同时也有根据具体情况而具体分析的。)(2)集中统一管理机关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档案,积极提供利用,为机关各项工作服务。(3)在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下,各专业主管机关或所属单位和对本专业的档案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a、传达和贯彻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国家行政管理部门和规定、办法等。b、制定本机关、本系统和所属单位档案工作管理办法等。c、对本专业体系所属单位和本单位的档案人员进行专业培训。(4)按规定向档案馆移交应该进馆的档案。(5)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有关的档案业务工作。3、档案室的类型(1)机关档案室,也称为普通档案室、文书档案室。(2)科技档案室(3)音像档案室(4)人事档案室(5)综合档案室(6)联合档案室,有些类似于档案服务中心、文件中心。二、档案馆(一)档案馆的性质根据《档案法》和有关文件的规定,档案馆属于党和国家的科学文化事业机构,是永久保管档案的基地,是科学研究和各方面工作利用档案史料的中心。我国多数档案馆是统一保管党和政府机关档案的管理部门,所以它既是党的机构,又是国家机构。档案馆所保存的档案,有些是有机密性的。档案馆又具有机要性。(二)档案馆的基本职责和具体任务档案馆的基本职责是:集中统一地管理党和国家需要长远保管的档案和史料,维护历史的真实面貌,为现实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历史的长远需要服务。档案馆的具体任务,主要有三个方面:1、接收和征集本级各机关、团体及其所属单位具有长期和永久保存价值的档案以及有关资料,科学地管理;2、通过多种方式,积极开展档案资料的利用工作;3、参与编修史志工作。(三)档案馆的种类1、按地区可分为:A、中央级档案馆,如:中央档案馆、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中国电影资料馆等;B、地方档案馆,又有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区(市、自治州)、县级档案馆,如:北京市档案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档案馆、柳州地区档案馆、桂林市档案馆、呼玛县档案馆。2、按专业可分为:A、综合性档案馆,如中央档案馆、四川省档案馆等。B、专业档案馆,如中国人民解放军档案馆、中国照片档案馆、各地城市建设档案馆等。3、按地区结合专业可分为:中央级综合档案馆(如:中央档案馆)、中央级专业档案(如:中国照片档案馆)、地方综合性档案馆(如:天津市档案馆)、地方专业性档案馆(如:包头市城市建设档案馆)。三、档案行政管理机构1、档案行政管理机构的性质是党和国家指导和管理档案工作的行政部门。既是党的机构,也是政府机构。2、档案行政管理机构的基本任务为:A、制定方针、法规性文件、规章制度。B、对档案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C、制定发展规划,筹建档案馆。D、提出鉴定档案的原则和标准,研究和审查保存价值、保管期限等方面的问题,监督销毁。E、组织并指导理论和技术研究,提出方案。F、召开会议,研究问题,交流经验。G、发展档案专业教育,评定职称。H、组织档案的利用工作I、党和国家领导机关交办的有关档案工作的其它事宜。四、档案机构之间的关系各级档案机构之间的关系是:上级档案行政管理机构,对下级档案行政管理机构具有业务指导和监督的关系;档案行政管理机构,对档案馆和档案室等档案业务机构具有业务指导和监督关系;机关档案室和档案馆之间,具有档案交接关系;各级档案馆(室)之间,均无隶属关系,但有一定的协作关系。

解放军文职招聘考试档案馆收集档案的范围和期限-解放军文职人员招聘-军队文职考试-红师教育

发布时间:2017-10-02 10:37:12一、档案馆收集档案的范围和期限1、范围(1)本级各机关、团体及所属单位的具有永久保存价值的档案,省辖市、州、盟和县级档案馆同时接收长期保存的档案。(2)属于本馆应当接收的撤销机关、团体的档案(3)属于本馆应当接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前的各种档案(4)档案馆之间交接档案2、保管期限(1)省级以上档案馆接收立档档案单位保管20年左右的永久保存的档案。(2)省辖市、州、盟和县级档案馆接收立档单位保管10年左右的档案。二、现行机关和撤销机关档案的接收(一)现行机关档案的接收1、对现行机关档案的形成要进行预测,包括内容、形成特点、档案 现状、数量、整理质量、保管条件、利用情况。我国在这方面做得不够,这是应当注意的。2、移交前的业务指导要统一内容,各种做法要标准化和规范化。3、 交接双方必须根据移交目标清点核对,并且在交接文据上签名、盖章,有关资料也应要向档案馆移交,但资料移交这项工作做得不够好。曾经有一个趋势:追求案卷的厚度200-300页。这种作法,不可取,主要应根据案卷内容来立卷。4、实事求是地灵活掌握入馆时间除了10年、20年的原则要求外,还有例外。(1)在非和平环境、动乱(文革)期间的档案,边远地区保管条件恶劣的档案可以提前接收。(2)一些专门档案可以在机关多保存一些时间,如国防档案、外交档案、公安档案、法院诉讼档案,人民银行的财会档案。(二)撤销机关档案的接收机关撤销或合并必须将本机关的全部档案进行认真清理,妥善保管,不得分散,并依照规定进行移交和适当的处理。1、由撤销机关组织人力,负责整理好,然后再向有关的档案馆移交。2、撤销机关的业务分别划归几个机关的,其档案材料不得随之分散,仍作为原机关档案的一部分,按全宗整体移交有关档案馆,或由其中一个机关完整地代管。一个机关交入另一个机关,或几个机关合并为一个新的机关,其档案材料仍按原全宗为单位向有关档案馆移交,或由新机关代管。一个机关内一部分业务或者一一个部门划给另一个机关接收,其档案材料不得由原全宗中抽走而带入接收机关;如果接收机关需要利用,可按手续借阅或者复制。3、机关撤销或者合并时,如有尚未处理完毕的文件,移交应受理这些文件的新机关继续处理,并作为新机关的档案加以保存。三、各级国家档案馆收集档案范围的规定1986年2月7日国家档案局发布的第2 号文件《各级档案馆收集档案范围的规定》中规定:第三条:各级综合性国家档案馆收集现行档案的范围1、本级中共委员会的、顾问委员会的、纪检委的、人大及其常设机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人民政府、人民政协、工会、共青团、妇联等机构及其工作部门和直属的临时性单位形成的档案。经协商同意,接收或代存同级民主党派机构形成的档案。县级档案馆同时接收乡、镇党委和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形成的档案。2、本级人民政府直属工作部门的派出性单位形成的档案,一般作为派出单位全宗的组成部分。3、本级人民政府直属工作部门所属的独立分管某一方面工作或从事某项事业的行政管理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如水利工程局、种植公司、文化馆、剧团、专门学校、专科医院、生产地方传统名优产品或者具体生产特种工艺的工厂等形成的单位。一般工厂、普通中小学校、商店以及村委会等单位可以选收其中若干代表性的单位形成的档案。4、属于地方和上级主管部门双重领导的单位形成的以反映地方某项事业或建设活动为主的档案。5、经协商同意、收集或代存集体所有制单位和典型的个体户、专业户形成的有进馆价值的档案和本级管理权限内著名人物形成的档案。6、撤销单位的档案。7、中国人民解放军档案馆收集和保管解放前中共领导的红军、 八路军、新四军等军事机关、部队、院校形成的革命档案。8、地方各级综合性档案馆收集、保管建国前本地方革命历史档案及旧政权机关和其他单位形成的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