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军文职招聘考试资产组的认定-解放军文职人员招聘-军队文职考试-红师教育

发布时间:2017-09-13 19:23:00资产组的认定(一)资产组的概念资产组,是指企业可以认定的最小资产组合,其产生的现金流入应当基本上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产生的现金流入。资产组应当由创造现金流入相关的资产构成。(二)认定资产组应当考虑的因素1.资产组的认定,应当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与产品W生产线及包装机H的有关资料如下:(1)专利权X于2004年1月取得,专门用于生产产品W。该专利权除用于生产产品W外,无其他用途。(2)专用设备Y和Z于2003年12月取得,是为生产产品W专门订制的,除生产产品W外,无其他用途。(3)包装机H系甲公司于2003年12月18日购入,用于对公司生产的部分产品(包括产品W)进行外包装。该包装机由独立核算的包装车间使用。公司生产的产品进行包装时需按市场价格向包装车间内部结算包装费。除用于本公司产品的包装外,甲公司还用该机器承接其他企业产品外包装,收取包装费。包装机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及未来现金流量现值都能够合理确定。要求:判断甲公司与生产产品W相关的各项资产中,哪些资产构成资产组,并说明理由。本例中,包装机H的可收回金额能够单独计算确定,可作为一单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专利权X、设备Y以及设备Z均无法独立产生现金流入,但该三项资产共同产生现金流入,应将三项资产作为一个资产组。需要说明的是,若包装机H只对产品W进行包装,无法独立产生未来现金流量,则包装机H应和专利权X、设备Y以及设备Z共同组成一个资产组。2.资产组的认定,应当考虑企业管理层对生产经营活动的管理或者监控方式和对资产的持续使用或者处置的决策方式等。A.资产组是企业可以认定的最小资产组合B.认定资产组应当考虑对资产的持续使用或处置的决策方式C.认定资产组应当考虑企业管理层管理生产经营活动的方式D.资产组产生的现金流入应当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资产组产生的现金流入(三)资产组认定后不得随意变更资产组一经确定后,在各个会计期间应当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

解放军文职招聘考试部分犯罪共同说的认定-解放军文职人员招聘-军队文职考试-红师教育

发布时间:2017-09-21 21:17:09.部分犯罪共同说的认定:共同犯罪人分别以绑架罪故意和非法拘禁罪故意、抢劫罪故意、敲诈勒索罪故意、故意杀人罪故意共同实施了非法拘禁行为、敲诈勒索行为、杀人行为的,在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故意杀人罪范围内认定成立共犯,分别定罪处罚。A.抢劫罪和绑架罪并罚 B.以故意杀人罪、盗窃罪和绑架罪并罚C.以抢劫罪和敲诈勒索罪并罚 D.以故意杀人罪、侵占罪和敲诈勒索罪并罚A.偷盗婴幼儿罪 B.绑架罪 C.拐卖儿童罪 D.拐骗儿童罪A.刘某构成故意伤害罪B.刘某构成故意伤害(致死)罪C.刘三、刘四构成故意杀人罪(既遂)D.刘三、刘四构成绑架罪(致使被绑架人死亡)A.甲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应认定为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B.甲找乙索要欠款未成,遂到乙的弟弟丙家,将丙4岁的儿子哄骗至某山区的姐姐家,后打电话给丙,让其带5万元现金该县火车站某桥头赎人,否则便将小孩杀死,并威胁不准报警。甲构成非法拘禁罪C.甲是越狱罪犯,为了逃跑,将匕首顶着自己儿子的脖子,威胁称一旦警方走近,她就会结束儿子的性命,并要求警方提供汽车和钱财供自己逃跑。甲构成绑架罪D.甲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后,问出妇女家里联系电话后,打电话给其近亲属声称已经绑架了该妇女,要求其近亲属支付赎金10万元。甲成立绑架罪A.构成故意杀人罪与敲诈勒索罪,数罪并罚B.构成绑架罪,属于 杀害被绑架人 的未遂C.构成故意杀人罪与敲诈勒索罪,属于牵连犯,从一重罪处断D.构成故意杀人罪、敲诈勒索罪和诈骗罪,其中敲诈勒索罪与诈骗罪是想象竞合犯(1)王某的行为不属于:A.敲诈勒索罪 B.绑架罪 C.抢劫罪 D.非法拘禁罪(2)假设王某在犯罪过程中杀害了刘某,其行为构成:A.绑架罪 B.故意杀人罪 C.抢劫罪 D.绑架罪和故意杀人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