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军文职招聘考试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的相关规定-解放军文职人员招聘-军队文职考试-红师教育

发布时间:2017-10-19 10:57:11股份的转让是指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持有人依法自愿将自己的股份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该股份的法律行为。法律对股份的转让也作了一些限制性规定,具体包括:(1) 股东转让其股份,必须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内进行(2)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3年内不得转让(3) 公司董事、监事、经理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在任职期间内不得转让(5) 除了为减少公司资本而注销股份或者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以外,公司不得通过收购持有本公司的股票(6) 记名股票,有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7) 无记名股票,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内,由股东以将股票交付给受让人的方式转让。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特定性义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负责公司的经营决策和日常管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1) 挪用公司资金(2) 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3) 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资产为他人提供担保(4) 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5) 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之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6) 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7) 擅自披露公司秘密(8) 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公司的合并与分立公司的合并与分立是公司的特别决议事项。公司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依法达成合意归并为一个公司的法律行为。根据《中华人名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在有限责任公司,必须经代表2/3以上有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在股份有限公司,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公司合并的程序如下:(1) 公司董事会拟订公司合并方案(2) 订立合并协议(3) 公司股东会作出决议(4) 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5) 通知、公告债权人(6) 办理登记公司分立是指一个公司又设立另一个公司或一个公司分解为两个以上公司的法律行为。公司分立为新设分立和派生分立。(1) 新设分立。新设分立是指将一个公司分割设立为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原公司丧失法人资格派生分立。派生分立是指将原公司的一部分财产或营业分出去成立一个或几个新公司,原公司继续存在。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关联关系的概念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50%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50%,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但是,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能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虚报注册资本、欺诈取得公司登记、虚假出资的法律责任1. 责令改正对任何一种违法行为,均应当予以改正,所以行政处罚法并未将责令改正包括在行政处罚的种类之中,但是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首先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然后才是给予行政处罚2.罚款 罚款是行政处罚的一种方式。由公司登记机关对虚报注册资本的公司,处以虚报注册资本金额5%以上15%以下的罚款;对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的公司,处以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3. 撤销公司登记采取欺诈手段,违法取得公司登记,情节严重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撤销公司登记。撤销公司设立登记从根本上否认了公司的民事主体资格的合法性,被撤销公司登记的公司的民事主体资格归于消灭,因此只适用于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4. 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营业执照是公司登记机关强行收回违法当事人营业执照并予以注销的一种行政处罚。由于吊销营业执照会使企业的民事主体资格归于消灭,因此只能适用于违法行为特别严重、已不能行使营业执照所赋予权利的违法者,至于什么样的违法行为算是情节严重,本条没有明确规定,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总结执法实践经验做出具体规定

解放军文职招聘考试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殊规定-解放军文职人员招聘-军队文职考试-红师教育

发布时间:2017-10-07 20:26:42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殊规定1.股东资格(1)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是一个自然人或者一个法人。(2)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禁止其设立多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而且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2.组织机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法律规定的股东会职权由股东行使,当股东行使相应职权作出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字后置备于公司。3.审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4.法人人格否认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考点15:国有独资公司的特殊规定1.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委托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2.章程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制定,或者由董事会制订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3.机构设置与重大事项管理(1)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2)国有独资公司的合并、分立、增减注册资本、发行公司债券、分配利润以及解散、申请破产、改制,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3)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合并、分立、申请破产、解散、改制的,应当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4.董事会(1)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2)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成员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但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3)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4)经理①国有独资公司设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②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董事会成员可以兼任经理。(5)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不得在其他公司兼职。5.监事会(1)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5人,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1/3。(2)监事会成员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但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3)监事会主席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监事会成员中指定。考点16: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特殊规定(一)设立方式股份有限公司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设立:1.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在其发行新股之前,其全部股份都由发起人持有,公司的全部股东都是设立公司的发起人。2.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在公司设立时,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人不仅有发起人,而且还有发起人以外的人。(二)设立条件1.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2.注册资本(1)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①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②在发起人认购的股份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2)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①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②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4.公司章程(1)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由全体发起人共同制订公司章程;(2)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制订的公司章程,还应当经出席创立大会的认股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6.有公司住所。(三)募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程序1.发起人认购股份( 35%)2.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1)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应当依法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2)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必须公告招股说明书,并制作认股书;(3)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应当由依法设立的证券公司承销,签订承销协议;(4)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应当同银行签订代收股款协议;(5)认股人未按期缴纳所认股份的股款,经公司发起人催缴后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公司发起人有权对该股份另行募集;认股人延期缴纳股款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有权请求该认股人承担赔偿责任。3.召开创立大会(1)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2)发起人应当在股款缴足之日起30日内主持召开公司创立大会。(3)创立大会应有代表股份总数过半数的发起人、认股人出席,方可举行。(4)必须经出席创立大会的认股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①通过公司章程;②选举董事会、监事会成员;③发生不可抗力或者经营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直接影响公司设立的,可以作出不设立公司的决议。4.董事会应于创立大会结束后30日内,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5.设立失败(1)情形①发行的股份超过招股说明书规定的截止期限尚未募足的;②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发起人在30日内未召开创立大会的;③创立大会作出不设立公司决议的。(2)后果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设立失败的,认股人可以按照所缴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要求发起人返还。

2020部队文职人员招聘考试管理知识点:法约尔的“组织管理理论”-解放军文职人员招聘-军队文职考试-红师教育

2020部队文职人员招聘考试管理知识点:法约尔的“组织管理理论”发布时间:2020-03-10 19:48:04法约尔的 组织管理理论泰罗制在科学管理中的局限性主要是由法国的亨利。法约尔加以补充的。组织理论 的中心问题:组织结构和管理原则的合理化,管理人员职责分工的合理化。法约尔:认为要经营好一个企业,不仅要改善生产现场的管理,而且应当注意改善有关经营的六个方面的职能技术职能、 经营职能、 财务职能、 安全职能、 会计职能、 管理职能14条原则1:分工 2:权力与责任 3:纪律 4:统一命令 5:统一领导6:员工个人要服从整体7:人员的报酬要公平8:集权 9:等级链 10:秩序 11:公平 12:人员保持稳定 13:主动性 14:集体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