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队节假日和双休日有休息么?给你个制度作参考

休息是为了更好的工作,不会休息的人,就不会工作。对于军人来说,长年担负着繁重的战备训练任务,无论在身体上,还是在心理上,都承受着巨大的压力。让官兵劳逸结合,时刻保持良好的身心健康,同样是战斗力生成的需要和保证。

故保障军人的休息权益,是写进入条令法规的。如《关于规范完善军队人员有关福利待遇的有关规定》中就明确基层军人的假日休息,规定提出:严格落实法定节假日和双休日休息制度,除担负战备值班、演训演练、科研实验和非战争军事行动任务,以及执行军委总部有特殊要求的紧急任务外,不得占用法定节假日、双休日等休息时间安排工作。

另外,规定还明确,军队人员在法定节假日、双休日担负值班执勤等任务的,应当安排调休。不得以发放经费补助代替调休。

在去年施行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试行)》的条文中也有明确,其第九章作息第一节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工作日通常保持8小时工作(操课)和8小时睡眠,并规定起床、早操、洗漱、开饭、课外活动和点名时间。星期六可以用于集体组织文体娱乐活动,也可以安排休息。星期日和节假日除特殊情况外应当安排休息。

《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试行)》同章节的第一百一十八条还明确,年度节假日安排,依据国家年节及纪念日放假有关规定和通知执行。节假日期间值班、执勤以及执行其他任务的人员,任务结束后,通常安排补休。

在实际工作当中,基层官兵的节假日与周末休息,免不了被各类公差勤务或迎检考核所影响,有的参与节假日值班、执勤的人员,在完成任务后按规定进行补休,更是难以得到很好的落实。休息是为了更好的工作,使官兵能够精力充沛地投入下一轮的训练任务,保障好基层军人的休息权益,既是落实条令法规的基本要求,更是持续保持官兵昂扬斗志的根本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