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军文职招聘考试论中央与地方关系-解放军文职人员招聘-军队文职考试-红师教育

发布时间:2017-05-1410:53:18论中央与地方关系如何处理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对于我国政府来说是一个难题,我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大国,地域辽阔,国情复杂,我国政府始终非常重视处理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从中央与地方关系法治化的角度,探讨如下关于如何改善和加强当前我国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一、问题的提出二、我国中央与地方关系法治化的现状我国《宪法》第5条第1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第3条第4款明确规定:中央与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原则。然而除了宪法的这一原则性规定之外,并没有法律对我国中央与地方关系进行细化和明确的规范,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在法律上比较模糊,法治化程度低。虽然有一些法律对中央与地方关系的某些方面有一定的调整,但仍显不足。总的来看,目前我国中央与地方关系法治化的现状可以概括为以下两方面:(一)在立法、司法方面,中央与地方关系有一定程度的法治化。在立法方面,《宪法》和《立法法》对中央与地方之间的立法权限作了明确的划分,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省、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和它们的常务委员会在不同宪法和法律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备案。并且《立法法》对宪法关于中央与地方立法权限的规定进行了细化和明确,以列举的方式明确了十项只能由中央进行立法的事项,并且分别规定了中央立法与地方立法的立法程序,使得中央立法与地方立法的权限得到了具体化。《立法法》的出台使我国中央与地方立法权限方面的关系已基本实现法治化。在司法方面,由于对中央与地方司法关系进行规范的法律比较完备,中央与地方司法关系法治化已取得一定成果。我国的《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及《人民法院组织法》等法律对最高人民法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的案件管辖权做了明确的划分,并且在实践中也很少出现因案件管辖权不明而发生争议的情形。但这并不等于就是说我国中央与地方司法关系已完全实现了法治化,要实行法治,就必须有一个独立的司法部门,而总所周知,目前我国司法不独立。地方法院的人、才、物均来自地方党委和人民政府,地方法院在严重依赖地方政府,并且一定程度上地方法院沦为地方的人民法院,为地方保护主义撑起司法的保护伞,严重阻碍了我国法治化的进程。(二)在行政方面,中央与地方关系法治化程度较低。有关中央与地方行政关系的法律现有规定主要包括:《宪法》第3条第4款规定:中央与地方国家机关职权的划分,遵循中央的统一领导,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原则。《宪法》第110条第2款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上一级人民政府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全国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都是国务院领导下的国家行政机关,都服从国务院。我国《宪法》第89条规定国务院有权:领导和管理经济工作和城乡建设,领导和管理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和管理民政、公安、司法行政和检查等工作,领导和管理民族事务。同时《宪法》第107条规定地方政府的职权: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城乡建设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民族事务、司法行政、检查和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除此之外,我国并没有其他的法律对以上宪法规范进行细化的规定,而以上宪法关于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职权的规定又几乎相同,没有进行明确的区分。三、加快中央与地方关系法治化进程的意义目前,我国中央与地方关系在立法、司法、行政方面,中央与地方法治化程度还不高,这种状况已影响到了我国经济的发展,不利于科学发展观的落实,阻碍了我国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亟需实现法治化。(一)加快中央与地方行政关系法治化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资源的流动性,市场作为资源配置的基础性手段,资源的流动要求有一个统一的大市场,在这个大市场范围内,各市场主体平等的参与市场竞争,受行政机关的平等对待。然而目前的状况是地方保护主义盛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各地方政府成为独立的经济利益主体。地方保护主义盛行的原因固然是多方面的,但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职权不明确,法治化程度低是其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二)加快中央与地方行政关系的法治化是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政府职能转变的必然要求我国正在进行政治体制改革,改革的方向是小政府,大社会,由管理型政府转向服务行政府,更加注重政府的服务职能。在政府职能的转变过程,首先必须明确的是政府的职能,服务型政府应该具备什么样的职能。而其中哪些职能由中央政府行使即中央政府的固有职能,那些职能是中央政府行使不好应由地方政府行使,哪些职能应该由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共同行使,这些都必须由法律规定。职权清晰,有助于政府更好的行使。四、加快中央与地方关系法治化的举措(一)加快制定中央与地方关系法科学地划分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职权,并以法律规范形式确定,使中央与地方权力规范化和程序化,避免中央地方权力出现缺位,越位,错位。首先明确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在国家管理体系中的性质、地位和作用,明确其任务领域,进而配置相应的职权。通过法律规定哪些权力属于中央,哪些权力属于地方,哪些权力属于中央与地方政府共享,责任共享时,明确主次责任。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权力的范围要根据具体的国情进行划分。根据我国的具体情况,可以将下列事项规定为中央政府的权力范围:外交、国防与军事、货币政策的制定、国家宏观调控、制定统一的市场规则、负责全国性的公共事业,保证国家主权独立、领土完整和社会稳定。地方政府专有的权力有:地方财政、税收、工商贸易的管理、地方交通、地方公共事业和地方教育。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共享的权力有:保护人权与公民权利,实施社会保障、维护社会治安、保护自然资源和环境等。对于宪法和法律未进行划分的权力原则上由地方政府行使,但随着国家任务目标的变化,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或是单一地方政府行使不好的权力,应收回中央统一行使。中央政府决定收回权力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以法律的形式收回。《中央与地方关系法》也应规定明确地方政府相互之间的义务,地方之间义务的明确有利于协调地方政府权力的行使,消除地方保护主义,达到地方政府之间的和谐相处。(二)理顺中央与地方的事权与财权的关系。从1994年开始,中央政府实行了分税制,在划分中央和地方权力的基础上,按照财权服从事权的原则,合理划分税种,把税收划分为中央税、地方税和中央与地方共享税,并建立起中央和地方税收系统。分税制使得中央财政由困难转向充裕,增加了中央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但另一方面分税制也使得地方财政,尤其是县乡两级财政困难,导致地方政府支出安排时,捉襟见肘,入不敷出的现象。县乡财政困难导致公共物品供给不足及基层政府运转不畅,带来了一系列问题。(三)建立中央与地方争议协调机构。中央与地方关系法治化以后,中央和地方的职权由法律明确规定,这意味着中央对地方控制方式的改变,中央不得再以行政手段即行政命令的方式干预地方事务,中央对地方的控制应通过中央的专有权力,通过法律的渠道对地方政府加以控制。当中央权力和地方权力行使发生争议时,必须具有规范化、程序化的解决途径。西方法治国家中央与地方产生争议时,都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如美国的违宪审查制度,法国的行政法院制度裁决中央与地方的争议。我国目前还不具备这种通过法律建立国家正式机构争议解决,我国还缺少这样的条件。笔者认为,可以结合我国具体国情,设立一个中央和地方的争议调解委员会来解决争议。调解委员会成员应由民主方式产生,调解委员会具有独立性和权威性,不依赖中央和地方任何一方。中央与地方争议调解委员会可以设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以下,与各专门委员会地位平等,只受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领导。这样可以保持其独立性和权威性。(四)加快地方民主政治建设,坚强地方人大的权力。中央与地方关系法治化之后,中央不能随意地干预地方权力的行使,并且由于中央政府在精力、信息、资源等方面的局限,无法对地方政府具体事务的执行形成有效的监督,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的原理告诉我们,地方政府在监督缺乏的环境下,可能会滥用权力,脱离中央政府的宏观调控。在此种情况下,应该加强地方民主政治建设,加强地方人大的权力,从而形成对地方政府强有力的监督。并且让广大民众参与到监督地方政府的行列中来,这符合我国依法治国,加强民主政治参与的要求。我们可以通过加强地方人大对地方政府的监督,如地方政府重大事项必须经过地方人大的审批同意,重大财政支出项目需经地方人大同意。加强监督,避免地方政府滥用权力。

解放军文职招聘考试新闻自由与新闻事业-解放军文职人员招聘-军队文职考试-红师教育

发布时间:2017-12-2622:50:48新闻自由与新闻事业的社会控制一、社会控制的必然性(一)对新闻自由的限制是阶级的限制。新闻自由是阶级的自由,同样,对新闻自由的限制是阶级的限制。(二)对新闻自由的控制的社会控制。对新闻自由的控制,从科学角度去看,就是社会整体规范对新闻自由的制约,属于整个社会制衡工程中的一个子系统。二、统治阶级及其政党对新闻事业的宏观控制不同的社会制度和国家,控制新闻自由的形式不尽相同。一般说来,新闻自由的社会控制形式有以下几种。新闻自由的社会控制形式(一)法律的控制(二)政策和纪律的控制(三)新闻来源的控制(四)制度的控制和人事的控制三、对新闻事业的经济控制相对于政府的宏观控制,经济控制是一种微观层次上的控制。(一)产业所有权的控制;(二)广告的控制。四、对新闻事业的民族文化控制同以上两类控制相比,民族文化控制是一种更深刻、更广泛的社会控制。(一)发扬民族精神和民族尊严(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和习惯五、新闻自由与社会全面进步新闻自由的发展是同社会的全面进步紧密联系的,因此社会生活中影响新闻自由的因素的复杂的、多方面的。(一)社会生产力水平的高低与新闻自由的程度相一致。(二)民主和法制制度的建设是实现新闻自由的政治保证。(三)公民的民主意识和思想文化素质是新闻自由得以实现的重要条件。(四)社会安定团结以及和平的国际环境是新闻自由赖以实现的内部和外部条件。作业布置:1、新闻自由经历了哪些发展阶段?其主要内容是什么?2、怎样评价资本主义新闻自由?3、什么叫新闻控制?为什么要施行新闻控制?4、新闻控制有哪些手段?

解放军文职招聘考试浅谈十六大以来中央与地方政府间关系-解放军文职人员招聘-军队文职考试-红师教育

发布时间:2017-05-1317:25:01浅谈十六大以来中央与地方政府间关系我国是一个幅员辽阔、人口众多、各地政治经济文化发展不平衡的多民族国家。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关系问题自接关系到国家的统一、民族的团结和社会的稳定,关系着整个国家的治理和国家政权的巩固与否,是国家政治生活的一个重要的原则问题。下面我们将对我国中央与地方政府间关系进行具体分析。一、政府报告中关于中央与地方关系的指导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关系是当前政府间关系研究的一个重要部分,是基于利益关系之上的权力分配关系,它既是一种利益关系,也是一种权力分配关系。从博弈的角度看,其关系是非零和博弈,是能够达到双方共赢。2002年11月,党的十六大召开。在十六大报告中,江泽民明确指出:依法规范中央和地方的职能和权限,正确处理中央垂直管理部门和地方政府的关系。七年多来,中央与地方关系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出现了一些新的变化。2007年10月召开的党的十七大提出科学发展观的根本方法就是统筹兼顾。统筹兼顾就是要正确认识和妥善处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重大关系,统筹城乡发展、区域发展、经济社会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统筹中央和地方关系,统筹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统筹中央和地方关系的主要措施就是:健全中央和地方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体制,加快形成统一规范透明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规范垂直管理部门与地方政府的关系。健全党的民主集中制要求处理好中央与地方关系。2012年11月,十八大也强调必须更加自觉地把统筹兼顾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根本方法,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正确认识和妥善处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重大关系,统筹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各方面工作,统筹城乡发展、区域发展、经济社会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国内外发展和对外开放,统筹各方面利益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努力形成全体人民各尽所能、各得其所又和谐相处的局面。从报告中我们可以看出我国十分重视中央与地方的政府间关系,同时也了解到随着时间的推移,政府关于这个问题的工作重点也在随之变化。二、中央与地方政府间关系的变化1、法治化程度在提高2004年3月22日,国务院颁布《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纲要》提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经过十年左右坚持不懈的努力,基本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这也就意味着到2015年前后,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就应该基本上实现法治化、制度化的目标。在立法、司法方面,我国现行宪法和法律对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已有相当的规定,尽管这些未必符合法治的要求。然而,在行政方面,我国现行宪法和法律对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各自的权限几乎没有作任何划分,其法治化程度是最低的。在2007年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杨志福向温家宝总理转述了一个顺口溜:村骗乡,乡骗县,一直骗到国务院。国务院下文件,一层一层往下念,念完文件进饭店,文件根本不兑现。这个顺口溜把一些官员欺上瞒下的行径和中央政令不通的现状夸张地呈现了出来。事实上,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国一直在努力,进行旨在调整中央与地方之间行政关系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例如:2004年,国务院实行国家统计局直属调查队管理体制改革,最重要的一点在于实行垂直管理,各级调查队成为国家统计局的派出机构,承担国家统计局布置的各项调查任务,向国家统计局独立上报调查结果;2004年,国家对省以下土地部门实行垂直管理;2006年7月,国家环保总局组建华东、华南、西北、西南、东北等五个环境保护督察中心,连同上海、广东、四川、北方、东北、西北等六个与核辐射安全监督站,一共十一个环保单位的执法监督机构,直接由国家环保部门垂直管理,以减少地方对环保执法的干扰。诸如此类的政策还有很多,在这条路上,我国已经开始着手并逐步完善。虽然问题并没有解决,但是却有了一定程度的改善。2、公共财政体制在完善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财政体制的演变经历了统收统支、分灶吃饭(包干制)和分税制三个阶段。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对于保证中央财政收入稳定增长、增强中央宏观调控能力、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以及规范政府分配行为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当然也存在着一定问题。因此,分税制的改革与完善从未停止。关于所得税收入分享改革实行渐进式增量分成办法,即以2001年地方实际所得税为基数,2002年中央与地方按五五比例分享,2003年至今则一直按六四比例分享。所得税收入分享改革对地方财力的直接影响是:东部地区的固定收入部分大大下降,而中西部地区因间接得到东部的一般性均衡转移支付而先降后升。这项改革对中西部政府机构的正常运转起到了积极作用。在2004年进行的出口退税负担机制改革主要内容包括:降低出口退税率;加大中央财政对出口退税的支持力度;建立中央和地方共同负担出口退税的新机制。这一措施的实施,加大了地方财政的负担,损害了地方财力。除此之外还有证券交易印花税的改革和转移支付制度的建立和完善。2006年10月11日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讲:完善公共财政制度,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一步明确中央和地方的事权,健全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财税体制。完善中央和地方共享税分成办法,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促进转移支付规范化、法制化。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是一个与时俱进、不断创新、不断完善的系统工程。对财政体制合理与否的判断必须考虑当时的时代背景,财政体制对地方财力的影响也一直处于动态变化之中。现存的问题有一些实际上是国家发展的根本问题,仅靠税制方面的努力无法实现,还需要其他各方面的协调配合。3、分权倾向在加强在新中国成立初期,计划经济体制下政治经济一体化,地方政府完全受制于中央政府,几乎看不出地方利益和自主权力的诉求和体现。中央政府虽然也主动尝试了对地方权力的调整,但以20世纪50年代的第一次放权和60、70年代的收权放权再收权的失败收尾。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历了体制转型初期简单的放权让利到分税制改革后的选择性再分权,但是也存在一些值得进一步思考的问题。改革开放初期权力下放的力度加大,中央向地方和企业双重放权,并扩大了大中城市的管理权限,地方利益诉求随着地方权力和职能的扩大而膨胀,促使地方政府成为地方区域内独立的具有经济发展目标和自我利益诉求的行为主体。现如今,虽然近期我国没有集权还是分权的大政策调整,但是关于中央与地方政府间集权和分权的问题一直存在,总体来说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央对地方的控制在逐渐减弱,分权倾向加强,中央集权结构有向均权发展的趋势,上文提到的就是关于中央分权的财权和事权的下放。现如今学术界关于如今的中央与地方关系也存在着不同的争论,中央政府主导,地方政府主导和中央地方混合主导的说法共同存在,但按目前形势看来,我更倾向于混合主导型。同时可以预见,我国中央与地方在集权和分权的问题上还将不断调整,达到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三、我国中央和地方政府间关系改进建议及未来发展趋势尽管已经有很大的进步,但是我国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因此笔者认为要改善中央与地方政府间关系要从构建中央和地方的合理分权体制,明确中央和地方的职权范围,健全中国的法律体系,对地方保护主义有所保留的控制以及建立和完善制度化的监控机制等方面入手。总体来说,构建面向21世纪的我国新型中央与地方关系目标就是建立强中央强地方的关系格局。要实现这一目标,我们要把政府自身建设,中央与地方关系法治化,协调区域发展和地方间关系结合起来。这三个方面要配套进展,循序渐进。这是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国家的内在要求,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要求。熊文钊先生对如何建构面向21世纪的中央与地方关系提出了处理中央与地方关系的八项原则:统一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原则、集权与分权相平衡原则、公民权利决定公共权力原则、地方自治原则、行政区划与经济区域相协调原则、行政区域与司法区域相分离原则、公共权力成本最小原则、中央与地方关系法制原则。这对我们如何处理中央与的地方关系的原则,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参考文献:

解放军文职招聘考试新闻事业主旋律与多样化的含义-解放军文职人员招聘-军队文职考试-红师教育

本节主要讲述三个问题:一是舆论监督的含义;二是舆论监督的社会功能;三是新闻传播与舆论监督。本节的学习重点是:新闻事业舆论监督的社会功能。10.1.1舆论监督舆论监督是指公众借助新闻媒介的传播优势,以公开的方式对国家事务、社会现实、国家公务员以及一切社会成员的行为所实施的检查、评定和督促。舆论监督所体现的是一种公众意志,所以它所实施的社会监督具有很强的影响力和权威性。10.1.2新闻事业舆论监督的主要功能(1)监视社会环境,推动社会发展①对社会发展具有晴雨表和候风仪的监测作用;②对社会发展过程具有守望者的角色;③对社会效果具有裁判员的作用。(2)社会调整功能:对社会心态、社会意见进行调节、疏导和重新整合。(3)社会控制功能:从社会控制类型看,舆论监督是一种积极性控制,主要是以舆论、宣传、教育的手段去影响和引导公众的价值主要表现在舆论监督对社会权威和权力的设限和抗衡上。(4)社会制衡功能:主要表现在舆论监督对社会权威和权力的设限和抗衡上。(5)社会动态平衡功能:其一,舆论监督对社会事件的介入是积极主动,随时随地的。其二,舆论监督是一个动态过程,它能够做到在否定自己的基础上求得正确的监督。其三,舆论监督的公正性来自操作中的平衡手段。10.1.3新闻传播与舆论监督在现代社会,新闻传播媒介是现代社会的舆论中心。新闻传播媒介以报道新闻、宣传政策为主要运作方式,它以不可替代的优势赢得了舆论监督主体的社会地位。新闻舆论监督的主体地位首先表现为:(1)新闻传播媒介可以广泛、适时地反映社会公众的意见,形成社会舆论。新闻传播媒介的触角可以延伸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2)新闻媒介为社会公众针对当前现实问题行使舆论监督权力,提供了公开论坛。(3)新闻舆论监督能够对社会舆论进行正确的引导和适当的控制。新闻舆论监督根据社会发展的需要,设置普遍关心的问题引起社会的注意和讨论,吸引公众的关心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