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公共基础知识劳动法:试用期条款-解放军文职人员招聘-军队文职考试-红师教育

劳动合同的试用期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考察期。试用期满,被试用者即成为正式职工。对劳动合同的试用期,劳动合同法作了如下规范:①不能任意约定试用期的长短。劳动合同法对试用期的长短作出限制性规定。根据劳动合同的期限规定了不同时间长短的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3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②限制试用期的约定次数。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调整或变更工作岗位,用人单位不得再次约定试用期。③规定不得约定试用期的情形。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非全日制用工不得约定试用期。④规定试用期不成立的情形。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⑤保障试用期内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权。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⑥试用期内劳动者的各项劳动权利受法律保护。试用期内用人单位为试用者提供的劳动条件不得低于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用人单位应为试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⑦对在试用期中的劳动者,用人单位不得滥用解雇权。除有证据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劳动者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不能胜任工作等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⑧违反试用期规定应承担行政责任和赔偿责任。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的试用期无效,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限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2017军队文职公共基础知识:经济之李嘉图-解放军文职人员招聘-军队文职考试-红师教育

发布时间:2018-01-0117:27:26大卫李嘉图(DavidRicardo,1772~1823),是英国产业革命高潮时期的资产阶级经济学家,他继承和发展了斯密经济理论中的精华,使古典政治经济学达到了最高峰。是英国资产阶级古典政治经济学的杰出代表和完成者。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的代表。生于犹太人家庭,父亲为证券交易所经纪人。12岁到荷兰商业学校学习,14岁随父从事证券交易。1793年独立开展证券交易活动,25岁时拥有200万英镑财产,随后钻研数学、物理学。1799年读亚当斯密国富论后开始研究经济问题,参加了当时关于黄金价格和谷物法的讨论,1817年发表《政治经济学及赋税原理》,1819年选为下议院议员。李嘉图以边沁的功利主义为出发点,建立起了以劳动价值论为基础,以分配论为中心的理论体系。他继承了斯密理论中的科学因素,坚持商品价值由生产中所耗费的劳动决定的原理,并批评了斯密价值论中的错误。他提出决定价值的劳动是社会必要劳动,决定商品价值的不仅有活劳动,还有投在生产资料中的劳动。他认为全部价值由劳动产生,并在3个阶级间分配:工资由工人的必要生活资料的价值决定,利润是工资以上的余额,地租是工资和利润以上的余额。由此说明了工资和利润、利润和地租的对立,从而实际上揭示了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资产阶级和地主阶级之间的对立。他还论述了货币流通量的规律、对外贸易中的比较成本学说等。但他把资本主义制度看作永恒的,只注意经济范畴的数量关系,在方法论上又有形而上学的缺陷,因而不能在价值规律基础上说明资本和劳动的交换、等量资本获等量利润等,这两大难题最终导致李嘉图理论体系的解体。他的理论达到资产阶级界限内的高峰,对后来的经济思想有重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