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主要面向社会招聘合唱表演岗位的文职人员。按照全军文体岗位统一招聘部署安排,采取先面试后考试的招聘办法,未参加面试的一律不得报名参加全军统一组织的招聘考试。 面试由我团统一组织,不在京外设考点,不通过任何中介机构招聘面试,不组织任何形式的考前培训。
应聘人员面试期间的食宿和差旅等费用由本人自理。 总政治部歌舞团简介 总政治部歌舞团成立于1953年,是军队最高级别的综合歌舞艺术团体,辖有创作室、歌队、舞蹈队、乐队、舞美队、中国剧院、电视剧部等基层单位,拥有一座综合设施完备、演出功能齐全、观赏环境优雅的剧院 中国剧院。 建团60多年来,在党中央、中央军委和总政首长的亲切关怀下,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文艺路线,始终坚持
二为 方向和 双百 方针,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优秀的艺术传统,在反映人民军队听党指挥、服务人民、英勇善战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艺术实践中,创作演出了大量以军事题材为主、具有浓郁民族特色和时代精神的音乐舞蹈作品,形成了独特的军旅艺术风格,在完成党、国家和军队赋予的重大文艺创作演出任务中发挥了主力军作用,为弘扬和繁荣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推动先进军事文化的创新发展做出了卓越贡献。 建团60多年来,培养和造就了一大批在国内外享有较高知名度的优秀歌舞表演艺术家和艺术创作人才,
先后在国际和全国、全军的各种音乐舞蹈比赛中多次荣获金牌、夺得大奖;创作和演出的主旋律文艺作品深受广大人民群众和全军官兵的欢迎,在军内外产生了重要而深远的影响,得到了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高度肯定和赞扬,受到国家和军队的表彰。 建团60多年来,圆满完成国家和军队赋予的重要外事演出任务,
先后赴亚洲、欧洲、美洲、非洲、大洋洲等近百个国家和地区进行友好访问演出,不仅增进了中国人民与世界各国人民之间的感情和友谊,而且为中华文化艺术在世界的传播与交流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为国家和军队赢得了荣誉。 招聘岗位要求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合唱队四级演员,招聘人数22名,其中男18名,女4名。
二、招聘条件 1.专业条件具有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所学专业为声乐专业美声唱法,且必须为第一学历。 2.身体条件身体健康,相貌端正,身材匀称。男性身高176cm以上,女性身高165cm以上。 3.年龄条件具有本科学历的应聘人员,男性应在27周岁以下,女性应在25周岁以下;取得硕士学位的应聘人员,男性应在29周岁以下,女性应在27周岁以下。
三、从事工作 主要从事合唱队的合唱工作。
四、面试考核 面试分为初试、二试和三试。初试通过者方可进入二试,二试通过者方可进入三试,三试通过者方可参加体检。 1.初试主要考核基础唱功和自然条件,采取自选演唱中外歌曲各一首的方式组织。
2.二试主要考核专业技巧和乐理素养,采取自选演唱中外歌曲各一首(其中一首曲目不得与初试重复),现场参加视唱练耳考试的方式组织。 3.三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求职动机、适岗能力等内容,采取面试答辩的方式组织。
应聘人员须知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或者档案存放在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的社会流动人才。
二、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 2.热爱军队文化艺术事业,志愿献身国防建设; 3.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三、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2015年10月14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6时30分;2015年10月15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6时30分。
2.报名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6号总政歌舞团。 3.所需材料应聘人员现场报名时,需携带报考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考材料主要包括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应届毕业生要出具学生证和所在院校就业指导部门提供的在读证明、学习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就业指导部门公章)。报名时出示以上材料原件并交复印件,同时提供个人相关的比赛获奖成果材料和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6张。
应聘人员提供的报考材料如有虚假,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4.面试费用应聘人员需缴纳面试费100元。 5.有关要求应聘人员须填写文职人员招聘面试资格审查表(见附件),并于2015年10月12日前发送到我团指定邮箱,我团依据此表进行应聘资格的初审,初审结果将于10月13日前通过电子邮箱或短信或电话等方式进行告知,通过初审的方可到我团进行现场报名,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参加现场报名。 四、面试和体检 1.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求职动机、适岗能力、专业特长、举止仪表等内容。 2.面试合格者参加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军队聘用文职人员体格检查通用标准(试行)》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