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军文职招聘考试审核发放采伐许可证的部门-解放军文职人员招聘-军队文职考试-红师教育

发布时间:2017-08-22 19:22:55第三十三条 审核发放采伐许可证的部门,不得超过批准的年采伐限额发放采伐许可证。国家根据用材林的消耗量低于生长量的原则,严格控制森林采伐量。根据合理经营和永续利用的原则,在各有关单位提出的年森林采伐限额指标的基础上,经过综合平衡,制定并经国务院批准的年森林采伐限额,是每年以各种采伐方式对森林进行采伐的最高数量限制。审核发放采伐许可证的部门,所发放的采伐许可证准许采伐森林和林木的总量,不能超过批准的年森林采伐限额。发放采伐许可证,实行凭证采伐,是控制森林采伐量的关键步骤,是保证森林资源合理经营和实现永续利用的有效管理措施,负责审核发放采伐许可证的部门,必须将采伐许可证所允许的森林采伐量,严格控制在批准的年森林采伐限额之内,不得突破。第三十四条 国有林业企业事业单位申请采伐许可证时,必须提出伐区调查设计文件。其他单位申请采伐许可证时,必须提出有关采伐的目的、地点、林种、林况、面积、蓄积、方式和更新措施等内容的文件。对伐区作业不符合规定的单位,发放采伐许可证的部门有权收缴采伐许可证,中止其采伐,直到纠正为止。一、本条第一款是关于申请林木采伐许可证的规定。根据本条该款规定,国有林业企业事业单位申请林木采伐许可证,必须提交的文件之一是伐区调查设计文件。所谓伐区是指确定进行森林采伐的林地。根据《森林法实施细则》等行政法规的规定,国有林业企业事业单位申请林木采伐许可证时,还必须按照规定提交上年度更新验收证明和有关主管部门核定的年度木材生产计划。其他单位申请林木采伐许可证时,必须提出有关采伐的目的、地点、林种、林况、面积、蓄积、方式和更新措施等内容的文件。根据《森林法实施细则》等规定,其他单位还应当按照规定提交年度木材生产计划,部队应提交师级以上领导机关同意采伐的文件,农村集体和个人还应当提交基层林业站核定的年度采伐指标。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上年度进行采伐的,都应当提交上年度更新验收合格证。更新验收合格证,是林木采伐单位完成规定的森林更新后,由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的部门组织更新单位对更新面积和质量进行检查验收,核发给更新单位的更新验收合格证明。二、本条第二款是关于森林采伐更新的管理规定。国有单位根据林木采伐许可证、伐区设计文件和年度木材生产计划,向其基层经营单位拨交伐区,并按照规定发给国有林林木伐区作业证。持有林木采伐许可证或者国有林林木伐区作业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规定的伐区作业要求,发放许可证的单位有权对持证单位的作业情况进行检查。这样有利于提高伐区作业水平,减少森林资源浪费,充分利用森林资源。本条该款规定,对伐区作业不符合规定的单位,发放采伐许可证的部门有权收缴采伐许可证,中止其采伐,直到纠正为止。

解放军文职招聘考试出版单位年度核验制度-解放军文职人员招聘-军队文职考试-红师教育

发布时间:2017-12-21 20:17:30出版单位年度核验制度:(P144)期刊社每年一次:省局做出通过、暂缓、不予通过决定,暂缓期限由省局定;材料报总署备案。其他出版社两年一次:音像、电子:省局做出通过、暂缓决定;暂缓期限3个月。材料总署备案;图书:省局审核,出具审核意见报总署,由总署做出通过、暂缓、不予通过决定。暂缓期限6个月。四、出版专业职业资格制度:(P145)(一)出版专业职业资格制度的要求:通过考试,持证上岗,择优聘用。①担任社长、总编辑、主编、编辑室主任(以上均含副职)职务的人员,除应具备任职条件外,还须具有中级及以上出版专业职业资格并履行登记、注册手续。②担任责任编辑(校对、技术编辑)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须具有中级及以上出版专业职业资格,并办理注册手续,领取责任编辑证书;否则不能担任责任编辑。③出版专业技术人员,须在到岗2年内取得资格证书,并办理登记手续;否则不能继续从事出版专业技术工作。(二)出版专业职业资格的取得:从2002年起,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取得初级资格者,可聘任助理编辑(助理技术编辑或二级校对);取得中级资格者,可聘任编辑(技术编辑或一级校对)职务;高级资格的获取,目前实行评审制度。(三)报考条件:凡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者、违反出版法规受到严厉惩处者和有刑事犯罪记录者,均不得申请参加资格考试。(对学历和工作年限有具体要求,此处略。)(四)对资格获得者的管理:①接受继续教育(每年不少于72小时、面授不少于24小时);②职业资格登记(分首次、续展、变更三种情况,已取得责编证书的无须续展登记,但应续展注册);③责任编辑注册(分首次、续展〈有效期3年,到期30日前〉、变更、申请续展资格保留期5年)④违规人员应负法律责任:接受出版行政部门处罚:限制报考、取消职业资格、注销责任编辑证书。五、领导岗位持证上岗制度:各出版社社长、总编辑、新华书店经理、省管书刊印刷企业厂长、音像复制单位法定代表人(以上均含副职),须持有《岗位培训合格证书》,有效期5年。单位领导持证上岗率列为年度核验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