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军文职招聘考试2015年军队文职面试热点之我军医疗队抗击埃博拉病-解放军文职人员招聘-军队文职考试-红师教育
解放军文职招聘考试2015年军队文职面试热点之我军医疗队抗击埃博拉病发布时间:2017-06-06 20:45:55我军医疗队抗击埃博拉病毒当地时间11月25日,中国政府援建利比里亚埃博拉出血热诊疗中心正式交付使用。10月24日,习近平主席宣布对西非国家抗击埃博拉疫情第4轮援助计划,确定在利比里亚建设一个诊疗中心。短短一个月时间里,中方便完成了诊疗中心的规划、设计和施工建设。诊疗中心占地面积2万多平方米,建筑面积5800余平方米,包括主病房区和门诊、培训中心、库房、医护人员休息区等,配备100张床位。诊疗中心按照传染病防治医院的高标准建设,在清洁区与污染区之间增加了缓冲区,防护更加严密,是利比里亚目前所有治疗中心中条件最好的一个。诊疗中心启用后暂由中方独立运营和管理,我军抽组的163人援利医疗队已于11月15日抵达利比里亚展开工作。据了解,我军将分3批派出近500名医护人员,运营诊疗中心6个月,对埃博拉疑似患者开展留观,对确诊患者进行治疗。启用仪式上,利比里亚总统约翰逊-瑟利夫表示衷心感谢中国的无私援助,这一诊疗中心是利中友好的见证,她期待利中两国能在更多领域进行合作。截至目前,中国已向西非疫区国家和相关国际、地区组织,提供总计7.5亿元人民币的紧急援助,派遣500多名医护人员和公共卫生专家在疫区国家工作。(原标题:中国援利抗埃诊疗中心启用;来源:中国军网)
2019年解放军文职招聘考试护理学基础知识重点:医疗从业人员行为规范-解放军文职人员招聘-军队文职考试-红师教育
2019年解放军文职招聘考试护理学基础知识重点:医疗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发布时间:2019-02-18 19:36:18医疗从业规范目前没有统一的版本,业内通用的一般都是卫生部颁布的从业人员规范,各个医院根据医疗卫生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结合医疗机构实际,制定《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这里中公卫生人才网对护理学基础知识的重要考点进行归纳总结,把考试中可能涉及到的从业人员规范总结一下,供大家学习使用。(一)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基本行为规范1.以人为本,践行宗旨。2.遵纪守法,依法执业。3.尊重患者,关爱生命。4.优质服务,医患和谐。5.廉洁自律,恪守医德。6.严谨求实,精益求精。7.爱岗敬业,团结协作。8.乐于奉献,热心公益。(二)护士行为规范1.不断更新知识,提高专业技术能力和综合素质,尊重关心爱护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注重沟通,体现人文关怀,维护患者的健康权益。2.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正确执行临床护理实践和护理技术规范,多方面履行医学照顾、病情观察、协助诊疗、心理支持、健康教育和康复指导等护理职责,为患者提供安全优质的护理服务。3.工作严谨、慎独,对执业行为负责。发现患者病情危急,应立即通知医师;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应及时实施必要的紧急救护。4.严格执行医嘱,发现医嘱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者临床诊疗技术规范,应及时与医师沟通或按规定报告。5.按照要求及时准确、完整规范书写病历,认真管理,不伪造、隐匿或违规涂改、销毁病历。
2018军队文职面试热点: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措施-解放军文职人员招聘-军队文职考试-红师教育
在军队文职人员面试中,总会涉及到专业方面的内容。考生应该具备专业方面的知识。医学类考生既要有医学方面的基础,也要有懂的医学法律法规方面的内容。在面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能够按照相关的程序处理,可以有效控制其发展的速度。为了更好的应对突发的公共卫生事件,首先要对其概念有一个准确的把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其次,面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有关部门、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对传染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切断传播途径,防止扩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对因突发事件致病的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对就诊病人必须接诊治疗,并书写详细、完整的病历记录;对需要转送的病人,应当按照规定将病人及其病历记录的复印件转送至接诊的或者指定的医疗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内应当采取卫生防护措施,防止交叉感染和污染。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对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采取医学观察措施,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应当予以配合。医疗机构收治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应当依法报告所在地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到报告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立即对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进行调查,根据需要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最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应当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通过以上内容的学习,在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方面,军队文职考生一定能够灵活自如应答。
解放军文职招聘考试医疗行为致害责任-解放军文职人员招聘-军队文职考试-红师教育
发布时间:2017-09-20 12:33:24医疗行为致害责任(一)医疗行为致害责任的概念和归责原则医疗行为致害责任又可称为医疗事故责任,是指医疗机构在医疗活动中,发生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人身损害所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医疗事故责任是以医疗事故的发生为前提的一种责任。所谓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由于医疗事故是以过失为成立条件的,因而,医疗行为致害责任应适用过错责任归责原则。但由于医疗行为致害责任涉及到医学知识,一般人对之并不十分了解,让受害人承担证明医疗过失的责任,未免过苛。因此,对于医疗行为致害责任实行过错推定责任规则,由医疗机构就其不存在医疗过错负举证责任。如果医疗机构不能证明其医疗过程没有过错,就应承担医疗行为致害责任。(二)医疗行为致害责任的构成条件医疗行为致害责任的构成,须具备如下条件:1、行为主体须为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医疗行为致害责任是医疗活动过程中产生的。因此,行为主体只能是医疗单位及其医务人员。所谓医疗机构,是指依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规定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机构,具体包括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医院、卫生院、疗养院、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室)以及急救站等。其中,既包括公立医疗机构,也包括私立医疗机构;所谓医务人员,是指在医疗机构工作具有从事医疗护理资格的医生和护士。经过批准,从事个体行医工作的,如个体诊所等,也属于医务人员。但不具有行医资格的人在行医时造成病员人身损害的,如 乡村游医 、 巫婆医生 非法行医所造成的损害,不能产生医疗行为致害责任。2、医疗行为须具有违法性在医疗过程中,如果医疗行为违反了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违背了 救死扶伤 的人道主义的要求,则具有违法性。医疗行为的违法性,既可以是违反成文的法律、法规、规章、操作规则等,也可以是违反实践中约定俗成的惯例,还可以是违反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标准;既可以是作为的违法,也可以是不作为的违法。前者如医生给病员开错药、违反手术操作规则错摘器官或在体内残留异物等等;后者如拒绝接收病员、注射青霉素不做皮试等等。3、须造成了患者的人身损害医疗事故所侵害的是患者的人身权,因此,只有造成患者的人身损害,才能产生医疗行为致害责任。《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将医疗事故分为四级:一级医疗事故是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事故;二级医疗事故是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事故;三级医疗事故是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事故;四是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事故。4、医务人员须具有过失医疗行为致害责任以医务人员在从事诊疗护理过程中具有过失为成立条件。医务人员没有过失的,不构成医疗行为致害责任。医疗过失是一种业务过失,因此,判断医务人员是否具有过失,不能以一般的过失观念作为基础,而应当从医疗行为的自身特点出发。一般说来,判断医务人员是否具有过失,应当考虑到医疗技术的发展水平、医疗环境、医疗尝试等各种因素,综合加以确定。具体地说,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医务人员具有医疗过失:(1)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的。(2)涂改、伪造、隐匿、销毁病历资料的。(3)未尽到必要说明义务的。(4)违反医疗服务职业道德的。5、医疗行为与患者人身损害间具有因果关系医疗行为与患者人身损害之间必须具有因果关系,才能产生医疗行为致害责任。也就是说,医疗行为是患者人身损害发生的原因。在医疗行为致害责任中,因果关系的认定与医疗过失的认定一样,也是采取举证责任倒置的方法,即由医疗机构举证证明医疗行为与患者人身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如果医疗机构不能证明医疗行为与患者人身损害之间没有因果关系的,即应认定为两者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如果对于医疗行为与患者人身损害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有争议,可以通过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三)医疗行为致害责任的承担在医疗行为致害责任中,赔偿主体应当是医疗机构,而不是造成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员。当然,如果造成医疗事故的医务人员是个体医生的,则该个体医生为赔偿主体。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洲壬,并不排除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其他责任。关于医疗行为致害责任的赔偿主体,具体可按如下情形确定:(1)医疗单位的医务人员在履行职务、进行诊疗活动过程中发生损害的,由医疗单位承担赔偿责任。(2)医疗单位的医务人员,未经本单位同意和认可,利用业余时间从事有偿医疗活动而致他人伤亡的,由该医务人员承担赔偿责任。(3)个体开业人员聘请医疗单位在职或退休医疗人员行医发生医疗损害事件的,由个体开业者和直接责任者共同承担赔偿责任。(4)个体开业者个人从事医疗活动造成医疗损害事件的,由该医务人员承担赔偿责任。(5)受特定行政机关委托或指派的合法医务人员对某些特殊人员进行强制治疗检查和治疗过程中发生医疗损害事件的,由该委托或指派的行政机关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