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解放军文职招聘考试教育中的法律责任8-解放军文职人员招聘-军队文职考试-红师教育

发布时间:2019-05-12 12:35:452.幼儿园园舍卫生安全设施管理执法案例某县某乡中心小学附设幼儿园,因儿童厕所年久失修,改用中心小学室外厕所。该园儿童家长向县教育局反映,要求修复儿童厕所,县教育局将家长反映通知幼儿园,要求尽快修复儿童厕所,但该幼儿园以种种理由迟迟不予执行。该县教育局在处理过程中认为,兴办幼儿园,应具备良好的卫生条件和确保幼儿安全的设 施。然而,经调查,该幼儿园将为小学生设计的,每个蹲位两个木制踏板间距为30厘米宽的公共厕所供幼儿使用,违反了国务院《幼儿园管理条例》第8条第2款 关于 幼儿园的园舍和设施必须符合国家的卫生标准和安全标准 ,以及国家教委《幼儿园工作规程》第30条关于 幼儿园应设活动室、儿童厕所、盥洗室、办公 用房和厨房 的规定,妨碍了幼儿的安全与健康。故应根据《幼儿园管理条例》第27条第(二)项关于对 园舍、设施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安全标准,妨害幼儿 身体健康或者威胁幼儿生命安全的 , 由教育行政部门视情节轻重,给予限期整顿、停止招生、停止办园的行政处罚 的规定处理。3.幼儿园园舍管理执法案例某县一机械厂在扩建住宅时,侵入邻近的乡幼儿园园舍场地南北走向1.5米,并填平了其中的沙地。县教育局在处理过程中认为,机械厂非法侵占乡幼儿园园舍、损坏幼儿活动场地的行为属实, 该行为违反了《教育法》精神和国务院《幼儿园管理条例》第25条关于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和破坏幼儿园园舍和设施,不得在幼儿园周围设置有危险、有 污染或影响幼儿园采光的建筑和设施,不得干扰幼儿园正常的工作秩序 的规定,故应根据《教育法》第27条第2款和该条例第28条第(四)项关于对 侵占、 破坏幼儿园园舍、设备的 , 由教育行政部门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罚款的行政处罚,或者由教育行政部门建议有关部门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的规定处 理。4.幼儿园保育管理执法案例某市某区第三幼儿园为参加一项比赛,组织该园中班、大班幼儿练团体操。每天在是室外排练3个小时,排练期间不许幼儿小便,致使个别幼儿体力不适,直至晕倒。区教育局在处理中认为,幼儿园的保育和教育工作应当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促进幼儿在 体、智、德、美诸方面和谐发展。然而,该幼儿园组织幼儿排练团体操,打乱了幼儿一日生活常规,违反了国务院《幼儿园管理条例》第16条关于 幼儿园应当以 游戏为基本活动形式。幼儿园可以根据本园的实际,安排和选择教育内容与方法,但不得进行违背幼儿教育规律,有损于幼儿身心健康的活动以及国家教育委员会 《幼儿园工作规程》第17条 不得限制幼儿大、小便的次数、时间 ,第21条 幼儿园一日活动的组织应动静交替,注意幼儿的实践活动 的规定,故应根据 《幼儿园管理条例》第27条关于对 教育内容和方法违背幼儿教育规律,损害幼儿身心健康的 , 由教育行政部门视情节轻重,给予限期整顿、停止招生、停止 办园的行政处罚 的规定处理。5.幼儿园教师管理执法条例吉林省某县新(个体)幼儿园教师刘某因教育方法不当,对本员幼儿李某长期责骂、恐吓,造成李某夜间惊恐啼哭。县教育局在处理过程中认为,刘某变相体罚幼儿的行为属实,该行为违反了《教师法》及国务 院《幼儿园管理条例》第17条关于 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 的规定,故应依据《教师法》第37条和《幼儿园管理条例》第28条第(一)项关于 体罚或变 相体罚幼儿的 , 由教育行政部门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罚款的行政处分 的规定处理。在处罚时,应根据该幼儿园所在行政区域的教育规章《吉林省个体幼 儿园管理暂行办法》第26条第(一)项关于 违反本规定有关条款 而造成后果的, 由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工商、公安、卫生等有关部门分别给予行政处罚 ,第 27条关于 处罚可分以下六种(也可几种并罚);(一)警告并限期改进;(二)罚款五十至五百元;(三)赔偿经济损失(含医药费、误工工资及其他费用); (四)责令停业整顿;(五)吊销《备案证》、《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的规定处理。

解放军文职招聘考试病人健康教育中教与学有哪三个领域?-解放军文职人员招聘-军队文职考试-红师教育

发布时间:2017-09-24 10:43:42病人健康教育中教与学有哪三个领域?病人健康教育中教与学有三个领域:①认知领域;②情感领域;③精神运动领域(又称技能领域)。9.护理程序与病人教育程序有何联系?病人教育是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有评价的教育活动,护理程序的评估、计划、实施、评价各步骤同样适用于病人教育程序。两者都是以科学的思维方法和工作方法为病人解决健康问题。护理程序侧重于解决病人对健康问题的反应,病人教育程序则注重调动病人维护自身健康的潜能,激励病人积极参与促进康复的护理过程。病人教育程序实质上是护理程序的一个组成部分。10.如何评估病人的学习需求?评估方法:病人资料可分主观资料和客观资料。主观资料是通过病人及其家属的自诉或护士提问而获得对学习的想法、感受和愿望的叙述。客观资料是护士通过护理体检而查出的病人知识缺乏的临床表现。通过交谈与观察,可从病人、家属或关系亲密者处得到主、客观资料,医疗记录、护理记录也是资料之来源。问卷调查和心理测量也可作为评估方法。评估内容:(1)学习能力评估:包括年龄、视力、听力、记忆力、反应速度、疾病状态等。老人、小儿、有视听缺陷、接受能力差者均可影响学习能力。健康状况极差,如剧烈疼痛、极度疲劳和意识丧失的情况下,则不可能接受教育。(2)心理状况评估:重点评估病人对于疾病的心理适应模式和对学习的认知能力。(3)社会文化背景评估:主要指生活方式,因其决定病人如何看待学习。(4)学习态度评估:病人有无学习愿望,对健康教育接受程度,行动上是否配合学习,通过教育能否改变行为等。(5)以往学习经历评估:以往是否接受过住院健康教育,效果如何。评估学习需求应贯穿于病人住院的全过程,力求及时满足病人的学习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