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军文职招聘考试租赁合同的期限-解放军文职人员招聘-军队文职考试-红师教育

发布时间:2017-08-21 11:17:35合同法第236规定: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尾部定期。本案中,双方当事人在3年租赁期限届满后,并为另行签订新的租赁合同,但是双方依然存在事实上的租赁关系。因此,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租赁合同应当视为不定期租赁,既然是不定期租赁合同关系,那么合同当事人均有权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给一方当事人并要、合理的准备时间。(一)买卖不破租赁制度和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制度所谓 买卖不破租赁 是指租赁关系不因租赁物买卖而改变。而优先购买权又称先买权,它是指特定的民事主体依照法律规定在出卖人出卖其标的物时所享有的以同等条件优先于他人而购买该标的物的权利。(二)善意占有制度善意占有是指非法占有人在占有标的物时不知道或不应当知道其占有是非法的。本案中,双方所签合同的期限是三年,但是合同有效期限届满后,承租方仍按月支付租金即承担约定的义务,出租方也继续接受了承租方支付的租金。这表明双方对延长合同,继续履行合同均无异议。由于双方并未约定延长后的合同应视为未约定期限的合同。此种合同双方都有权随时终止,但应给与对方合理的准备时间。本案的被告因为未遵守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的法律规定,故其终止承租关系的意思表示违法无效。同时转让房屋的虽然是所有人,但是他处分房屋的权利受到法律上优先购买制度的约束,因此,其卖房行为无效。虽然该转让房屋行为应属无效,但第三人任某并不知道所有人的处分权收到了限制,所以任某为善意第三人,他可以根据善意占有制度来对抗原告的主张,原告的损失可由有过错的所有人给予补偿。

2017解放军文职公共基础知识:劳动法之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解放军文职人员招聘-军队文职考试-红师教育

2017解放军文职公共基础知识:劳动法之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发布时间:2017-08-18 20:31:38劳动合同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的。连续工作满10年的起始时间应当自用人单位用工之日起计算,包括劳动合同法施行前的工作年限。(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3)连续订立2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的过错性辞退和第40条第1、2项规定的非过错性辞退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为了使劳动合同制度平稳过渡,劳动合同法规定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自劳动合同法施行后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开始计算。(4)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符合上述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下,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劳动合同中涉及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标准等内容的,双方应当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确定;对协商不一致的内容,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解放军文职招聘考试期间、送达、审理期限-解放军文职人员招聘-军队文职考试-红师教育

发布时间:2017-08-22 20:52:27第一百六十五条 以月计算的期限,自本月某日至下月同日为一个月。期限起算日为本月最后一日的,至下月最后一日为一个月。下月同日不存在的,自本月某日至下月最后一日为一个月。半个月一律按十五日计算。第一百六十六条 当事人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而耽误期限,依法申请继续进行应当在期满前完成的诉讼活动的,人民法院查证属实后,应当裁定准许。第一百六十七条 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由收件人签收。收件人不在的,可以由其成年家属或者所在单位负责收件的人员代收。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拒绝签收的,送达人可以邀请见证人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注明拒收的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将诉讼文书留在收件人、代收人的住处或者单位;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处,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第一百六十八条 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收件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代为送达,或者邮寄送达。第一百六十九条 委托送达的,应当将委托函、委托送达的诉讼文书及送达回证寄送受托法院。受托法院收到后,应当登记,在十日内送达收件人,并将送达回证寄送委托法院;无法送达的,应当告知委托法院,并将诉讼文书及送达回证退回。第一百七十条 邮寄送达的,应当将诉讼文书、送达回证挂号邮寄给收件人。挂号回执上注明的日期为送达日期。第一百七十一条 诉讼文书的收件人是军人的,可以通过其所在部队团级以上单位的政治部门转交。收件人正在服刑的,可以通过执行机关转交。收件人正在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可以通过强制性教育机构转交。由有关部门、单位代为转交诉讼文书的,应当请有关部门、单位收到后立即交收件人签收,并将送达回证及时寄送人民法院。第一百七十二条 指定管辖案件的审理期限,自被指定管辖的人民法院收到指定管辖决定书和有关案卷、证据材料之日起计算。第一百七十三条 申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延长审理期限,应当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层报。有权决定的人民法院不同意延长的,应当在审理期限届满五日前作出决定。因特殊情况申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延长审理期限,最高人民法院经审查,予以批准的,可以延长审理期限一至三个月。期限届满案件仍然不能审结的,可以再次提出申请。第一百七十四条 审判期间,对被告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时间不计入审理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