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民事诉讼法之第二审程序与第一审程序的联系与区别-解放军文职人员招聘-军队文职考试-红师教育

发布时间:2017-08-14 21:03:20(一)第二审程序的概念第二审程序,是指因当事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尚未生效的一审判决或裁定而依法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要求撤销或变更原判决或裁定,上一级人民法院据此对案件进行审判所适用的程序。(二)第二审程序与第一审程序的联系与区别第二审程序与第一审程序虽然都属于诉讼案件的审判程序,但毕竟是两种不同的诉讼程序,其主要区别如下:1.程序发生的根据不同。第一审程序是基于当事人的起诉权和第一审人民法院的管辖权而发生;第二审程序是基于当事人的上诉权而发生。2.审级不同。依照人民法院组织法、《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第一审程序是案件在第一审人民法院审理的程序,是初审;第二审程序是案件在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的程序,是续审。它们分别是两个审级的人民法院所适用的审理程序。3.审判组织不同。第一审程序包括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分别实行的是合议制和独任制的审判组织形式。适用合议制时,合议庭可以由审判员组成,也可以由审判员与陪审员共同组成;第二审程序的审判组织只有合议制一种形式,合议庭只能由审判员组成,不吸收陪审员参加。4.审理的对象不同。第一审是因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争议而引起,审理的对象是双方争议的事实及权利义务关系;第二审是因当事人不服一审裁判而引起,审理的对象是当事人上诉请求所涉及的一审法院认定的事实和适用的法律。5.审结期限不同。第一审普通程序的审结期限一般为6个月,简易程序为3个月;适用第二审程序审理案件,对判决不服的,审结期限为3个月;对裁定不服的,审结期限为30日。6.裁判的效力不同。地方各级人民法院所作出的第一审判决和准许上诉的裁定,在法定的上诉期内不发生法律效力;而第二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一经宣判和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是终审的判决和裁定。。

解放军文职招聘考试程序正义-解放军文职人员招聘-军队文职考试-红师教育

发布时间:2017-07-18 13:26:50著名法学家边沁曾讲过这样一个故事:两人分一块饼。只能用刀来切,没有任何的尺子、天平什么的测量工具来保证一刀下去,饼能公平得被分成平等的两份。也就是说,两人都有可能在这次利益的分配中吃亏或者占到便宜,这次分割,将注定是难以达到实质公平的。那么,怎样做才能让两人心服口服呢?边沁给了一个答案:一人切,另一人先拿。几年前震惊全美的辛普森杀妻案就是这么审结的。日裔法官在 全美国都知道辛普森就是杀人犯 的情况下宣布汤普森无罪,并当庭释放。这位法官在宣判完以后自己一个人躲在办公室里哭了起来 他也知道辛普森就是杀人犯,连辛普森自己都曾供认不讳的啊!但是,他 和那些自始至终都呼吁法院判处辛普森死刑的人,都接受了这个结果。那是一种真正的接受,怀着对法律的虔诚和尊敬的接受 因为这个判决是一个法律程序的结果。法理曰:法的正义包含实体正义和程序正义。但两者不能兼顾的时候,我们要如何作出取舍?康德曾就此有过精彩的阐述,他说: 一次不准确的判决污染的只是水流,而一次不公正的判决污染的却是水源。 实体正义和程序正义,无论那一个,都不比另外一个距离真正的正义更近。但是,程序正义,却离法律的正义更近。

解放军文职招聘考试仲裁程序-解放军文职人员招聘-军队文职考试-红师教育

发布时间:2017-10-07 15:03:441.仲裁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必须回避,当事人也有权提出回避申请:(1)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2)与本案有利害关系;(3)与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仲裁的;(4)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的请客送礼的。2.是否开庭?仲裁应当开庭进行;当事人协议不开庭的,仲裁庭可以根据仲裁申请书、答辩书及其他材料作出裁决。3.是否公开进行?仲裁一般不公开进行;当事人协议公开的,可以公开进行;但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4.仲裁裁决的作出(1)仲裁裁决应当按照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裁决应当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2)裁决书自 作出 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5.仲裁裁决的强制执行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按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6.仲裁裁决的撤销(2015年单选题)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依法应撤销情形的,可以在 收到 裁决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 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撤销裁决。1.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管辖。2.保险合同(1)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2)因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可以由 被保险人 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3)因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保险标的物是运输工具或者运输中的货物,可以由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运输目的地、保险事故发生地人民法院管辖。3.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2013年多选题)4.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5.协议管辖双方当事人在合同纠纷发生之前或者发生之后,可以以协议的方式选择解决他们之间纠纷的管辖法院(如被告住所地、原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法院)。1.起诉必须符合的法定条件(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管辖范围,同时还必须办理法定手续。2.公开审理(1)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2)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3.上诉期限(1)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 判决 的,有权在判决书 送达 之日起 15日 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 裁定 的,有权在裁定书 送达 之日起 10日 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1.简易程序适用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案件。2.当事人双方可就开庭方式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由人民法院决定是否准许。经当事人双方同意,可以采用视听传输技术等方式开庭。3.人民法院可以采取捎口信、电话、短信、传真、电子邮件等简便方式传唤双方当事人、通知证人和送达 裁判文书 以外的诉讼文书。以简便方式送达的开庭通知,未经当事人确认或者没有其他证据证明当事人已经收到的,人民法院不得缺席判决。4.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由审判员独任审判,书记员担任记录。5.已经按照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在开庭后不得转为简易程序审理。6.下列案件不适用简易程序:(1)起诉时被告下落不明的;(2)发回重审的;(3)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4)适用审判监督程序的;(5)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6)第三人起诉请求改变或者撤销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7)其他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