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队文职招聘考试常识民法学-法人 - 行测知识
军队文职招聘考试常识民法学-法人减小字体增大字体军队文职招聘考试常识民法学-法人1.含义: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2.作为法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成立;(2)有必要的财产或经费;(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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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队文职招聘考试常识民法学-合同 - 行测知识
军队文职招聘考试常识民法学-合同减小字体增大字体军队文职招聘考试常识民法学-合同1.合同的订立
(1)当事人就合同的相关内容经协商达成合意的过程。包括要约和承诺两阶段。
①要约:是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发出的希望与对方订立合同的特定的意思表示(要约内容包括合同的主要条款)。发出要约一方称要约人,接受要约一方称受要约人或相对人(合同一旦成立,要约人、受要约人即为合同当事人)。
②承诺:是受要约人向要约人作出的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内容应与要约内容一致)。
※承诺生效意味着合同成立,双方当事人由此承担合同产生的权利与义务,如果违反合同约定,需承担违约责任。
※在承诺被撤回或承诺迟到的情况下,承诺不生效。
2.★合同的效力
①合同被撤销,合同无效(同无效合同后果)
②合同仅变更或者未撤销,合同有效(同有效合同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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