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测常识人口与计划生育知识-以现居住地管理计划生育工作新体制都做了哪些具体规定? - 行测知识

行测常识人口与计划生育知识-以现居住地管理计划生育工作新体制都做了哪些具体规定?减小字体增大字体行测常识人口与计划生育知识-以现居住地管理计划生育工作新体制都做了哪些具体规定?

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由其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的人民政府共同负责,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流动人口和本市居民有权利和义务在现居住地接受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管理和服务,参与和监督计划生育工作,参加计划生育相关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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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工作常识:社区党建工作 - 常识判断

街道工作常识:社区党建工作减小字体增大字体1.社区党建工作机制

建立街道、社区党组织与辖区内各单位党组织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共驻共建的工作机制,充分调动辖区各单位、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是推进社区建设和社区党建的成功经验。在一些城市,街道道、社区党组织和辖区单位党组织的关系还没有理顺,群策群力、共建社区的局面还没有形成。主要原因是:部分社区单位对社区建设缺乏了解,对社区党建参与不够;一些机关、企事业单位办社会的职能尚未分离,市区、街道能够提供的社区服务水平低于单位的后勤服务水平;有些机关、企事业单位觉得自己级别高,不愿与街道打交道;部分街道只向社区单位要钱、要物,而不努力为社区单位提供服务;社会舆论对社区建设和社区党建宣传不够。针对这些问题,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赋予街道党组织必要的职权。随着城市基层管理体制改革的推进,二级政府、三级管理的体制框架初步形成,街道党组织和街道办事处在城市管理体制中的基础地位得以确立。与此相适应,上海市委作出规定:街道党(工)委作为区委的派出机关,要成为地区性、社会性、群众性、公益性工作的主导力量,担负起领导、组织、指导、协调社区工作的重要政治责任。同时进一步明确,街道党(工)委与街道办事处是领导与被领导关系,与区有关职能部门的派出机构是双重领导关系,与辖区内其他系统的党组织是组织、指导、协调关系,与辖区内无主管经济组织是组织领导关系。北京、天津、沈阳等许多城市也都赋予街道党组织统一领导地区性、社会性、群众性、公益性工作的职责。有的还规定,辖区单位评选先进党组织和文明单位,要主动征求驻地街道党组织的意见。街道党(工)委和社区党支部协调指导社区单位党组织和社区在职党员参加社区建设。社区单位的机关党组织负责与街道党(工)委联系,组织参加街道党(工)委和社区党组织开展的社区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活动。这些措施,适应了社区建设的需要,为发挥街道、社区党组织的作用创造了条件。

(2)建立协调或者协商议事机构。深化社区党建工作,要有相应的组织载体。由城区、街道、社区党组织牵头、辖区内各单位党组织参加的社区党建工作指导委员会、社区党建工作协调委员会、社区党建工作联席会、社区服务志愿者协会等协调或者协商议事机构,都是行之有效的组织载体。许多协调或者协商议事机构坚持定期沟通信息,交流经验,通报情况,研究、协调社区党建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活动。有些还编辑印发社区党建工作信息或简报,宣传社区建设和社区党建工作,对于激励社区单位参与社区党建工作起到了促进作用。在总结、推广这些好经验的同时,应当进一步研究协商议事机构的职能和发挥作用方法、途径,以便逐步规范和完善。

(3)创新活动载体。紧紧围绕社区建设和社区服务,精心设计群众喜闻乐见、便于参与的活动载体,不断充实内容、改进形式、增强实效,是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原则在社区党建工作中的具体体现。创新活动载体,开展社区党建活动,不能脱离社区建设就党建抓党建,而应着眼于在社区建设中发挥好党组织和党员的作用,把党的建设工作融合、渗透到社区服务和社区文化中去,融合、渗透到化解社会各类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中去,融合、渗透到居民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中去。活动载体建设要力戒形式主义,不要给辖区单位党组织和党员带来不应有的负担。

(4)努力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惠互利。社区建设和社区党建工作不能一阵风,抓抓停停,而应当坚持经常地持续不断地改进、完善和提高。只有这样,才能适应城市改革发展和稳定的需要,才能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的需求。这就要本着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惠互利的原则,调动两个积极性,寻找一个结合点。两个积极性,即街道、社区党组织和辖区单位党组织都有积极性,不能一厢情愿;一个结合点,即街道社区党组织和辖区单位党组织都密切关注的地区性、社会性、群众性、公益性工作,以及能够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惠互利的项目。在这方面,也有一些好的经验,例如:采取政府投入与社会投入相结合,街道、社区组织与辖区单位相结合,社区工作者与志愿者相结合,无偿相结合的办法,推动社区服务产业化的做法,就值得提倡。

(5)从实际出发,量力而行。推进社区建设和社区党建工作,要有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大工作力度,但也要充分考虑客观条件和现实可能,因地制宜,循序渐进,量力而行。根据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根据群众意愿、需求和承受能力,有计划地安排社区建设项目,从群众最关心最支持的事情做起,扎扎实实地推进社区建设。

2.社区党建工作指导委员会

社区党建工作指导委员会是社区党建工作的协调机构,是社区党建工作的重要组织形式。社区党建工作指导委员会一般由区委及辖区内具有一定规模的机关、部队、企事业单位党组织的负责人组成,在区委领导下开展工作。

社区党建工作指导委员会设会长一人,副会长若干人。会长一般由区委书记或者副书记担任。副会长由区委与辖区单位党组织协商确定。社区党建工作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一般设在区委组织部,办公室主任由区委组织部部长担任。

社区党建工作指导委员会的宗旨是: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围绕党的中心任务,适应城市基层管理体制改革和社区建设的需要,加强和改进街道社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街道社区党组织在社区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充分发挥驻区单位党组织在社区建设中的表率作用,建立社区内各类基层党组织广泛参与社区建设的新机制,构建社区党建工作的新格局,形成社区党建工作的整体合力,努力建设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环境优美、治安良好、生活便利、人际关系和谐的新型现代化社区。

社区党建工作指导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任务是:研究制定本地区的社区党建工作计划,确定工作目标和实施方案;协调、解决辖区内地区性、社会性、群众性、公益性的社区事务;协调、调度社区资源;交流本地区各单位党的建设工作经验;研究、建立在职党员所在单位党组织与其居住地的社区党组织工作联系制度,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党员志愿者活动,充分发挥党员在社区建设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社区党建工作指导委员会的工作方法是: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平等对话,协商讨论。

社区党建工作指导委员会建立工作例会制度,遇重大事项可随时召开。

社区党建工作指导委员会成员应当积极关心、参与委员会的各项活动,支持指导委员会开展工作;以自己的表率作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积极投身社区建设,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反映并收集本单位党员、群众对社区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为社区建设献计献策。

3.社区党建工作协调委员会

社区党建工作协调委员会是社区党建工作协调机构,是社区党建工作的重要组织形式。

社区党建工作协调委员会,一般由街道党(工)委负责人与驻区机关、企业、事业、部队等单位党组织负责人组成。以街道党(工)委为核心,以组织和协调辖区内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事业单位、部队党组织和社区党组织共同参与社区建设、社区党建工作,做好辖区内地区性、社会性、群众性、公益性工作为目标。其主要职责如下:

(1)讨论、研究社区党建工作,制定并实施社区党建工作计划,保证党和政府各项任务在辖区的顺利完成。

(2)通报辖区内经济发展、社区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的情况。交流辖区内各单位党组织加强党建工作的经验,探讨新形势下做好社区党建工作的有效途径和方法。

(3)研究在职党员参与社区建设工作的有效途径和方法。探讨以共同利益、共同需求、共同目标为纽带,发挥在职党员的表率作用,组织引导社区广大党员和群众参与地区性、社会性、群众性、公益性活动。

(4)发挥辖区内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作用,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共同参与社区工作。

(5)发挥社区党校、党员活动室等教育阵地的作用,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

(6)组织和协调辖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部队党组织与社区党组织开展共建活动。努力实现社区资源共享、精神文明共创、社区事务共管、社会稳定共保。

社区党建工作协调委员会一般每半年召开1次工作例会,工作需要时经协商可随时召集。各成员单位根据实际需要提出议题。街道党(工)委负责会议召集和议题通报等具体工作。

4.社区党建工作研究会

社区党建工作研究是社区党建的组织载体之一。一般由团体会员和社区党务工作者和党建理论教学、研究工作者,以及有关领导同志组成。研究会一般设会长1名、副会长若干名,秘书长1名。研究会设秘书处,作为研究会的日常办事机构。秘书长在会长、副会长的领导下负责日常事务。

(1)研究会宗旨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探讨、研究社区党建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新途径,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为增强社区党的工作的影响力和社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推进城市基层管理体制改革和社区建设服务。

(2)研究会的基本任务是:研究社区党建工作经验、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措施;研究加强和改进党员教育工作,提高党员素质,发挥党员作用问题;研究对流动党员、退休职工党员和下岗职工党员加强管理问题;研究社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党员参与社区建设问题;研究在社区内的新的经济组织、新的社会组织和新的社会阶层中开展党的工作问题;研究社区党建工作与精神文明建设紧密结合问题;研究发挥工、青、妇等群众团体在社区建设中的作用问题。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研讨会、报告会、座谈会和组织调研活动、优秀论文评奖活动。

农村工作常识:村党支部书记的工作方法 - 常识判断

农村工作常识:村党支部书记的工作方法减小字体增大字体村党支部书记的工作方法

当好基层党支部书记,不仅要有满腔热情、良好愿望和革命干劲,而且还要掌握正确的工作方法。毛泽东曾经指出,我们不但要提出任务,而且要解决完成任务的方法问题。我们的任务是过河,但是没有桥和船就不能过。不解决桥和船的问题,过河就是一句空话。不解决方法问题,任务也只是瞎说一顿。基层党支部书记的工作方法,是党支部书记在率领和引导党员群众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过程中做好工作的关键。

1、充分发挥支部委员会的作用

党支部委员会是由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的,是党支部的领导班子。党支部书记主持支部的全面工作,但在工作中不能包揽一切,要注意充分发挥支部委员会的作用,放手让其他支委大胆开展工作。遇到重大问题,要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及时与支部委员商量,听取大家的意见和建议。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告诉我们,正确的领导思想和主张只能来自集体的经验和智慧,离开了集体的经验和智慧,个人的能力再强,本事再大,也难以保证正确的领导。就支部委员会来看,每个成员分工不同,其个人的素质、修养、知识和经验也有差距,各有所长,各有所短。只有实行集体领导制度,才能集思广益,弥补个人经验和智慧的不足,为形成正确领导提供保证。充分发挥支部委员会的作用,有利于促进每个支部委员动脑筋思考问题,关心整个支部工作,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同时也使支部工作更深入、更全面。

党支部书记要充分发挥支部委员会的作用,必须注意做到以下三点:

首先,必须严格执行一人一票表决制。要明确在支部委员会中,书记和委员是平等关系。在对支部的重大问题进行讨论和表决时,书记同其他委员一样,只有一票的权利,而且这一票在分量上没有丝毫特殊。讨论决定问题时,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办事。支部书记的意见被否定,不能以任何借口拖延决议的形成。只有这样,才能从制度上保证一班人平等相处,共同承担起支部的领导责任。

其次,要热情地支持其他委员的工作。在支部委员会中,除了重大问题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解决外,日常工作实行分工合作制。支部书记要积极支持各位委员积极大胆地完成自己分内的工作。当支部委员在工作遇到困难时,支部书记要主动关心,具体帮助,协助解决;当支部委员在工作中发生摩擦时,支部书记要主动协调,增强团结;对有意见和有不同看法的同志,支部书记要主动谈心,交换看法,以消除隔阂。

此外,支部书记要宽宏大度。在一个支部委员会里工作,总免不了磕磕碰碰、产生矛盾。有时因自己确实有错,一些支委不依饶;有时自己没错,是一些支委冤屈自己。但是,不管是哪种情况,支部书记作为一个班子的班长,一定要有宽阔的胸怀,严于律已,宽以待人。整个支部工作,难免会出现这样那样的失误,支部书记作为班长不要上推下卸,要勇于承担责任。

2、吃透两头,了解上情和下情

把握上情,明了下情,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吃透两头。吃透两头是做好支部工作的起点。支部书记既要全面领会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的实质,又要摸透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和群众的意见与要求,并将两者结合起来,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把对上级负责与向群众负责统一起来,使工作收到良好的效果。

党支部书记在自己的领导工作和实际工作中,要把握上情,明了下情,吃透两头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①要认真学习和透彻理解党的文件。党的文件,即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议、指示,是在概括总结以往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以我国的国情和各地区、各部门的实际情况为依据而制定出来的,有的是经过一定范围的实践检验了的,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党支部书记在工作中,如果不注意了解上情,就会迷失工作方向,难以正确地提出问题和解决问题,结果是工作辛辛苦苦,却抓不到点子上,甚至还可能犯这样那样的错误。因此,必须认真学习和透彻理解党的文件。具体地说,就是要全面地、系统地把握文件内容,抓住精神实质,而不是片面的、零碎的、肤浅的一知半解或在个别词句上兜圈子。要紧密联系实际进行研究讨论,真正认识文件的普遍适用性,把思想统一到文件精神上来。在这个问题上,要防止两种不良倾向:一种是对党的文件缺乏严肃认真的态度,阅读时浮光掠影、不求甚解,讨论时海阔天空、不着边际,文件究竟讲了些什么,不是不得而知,就是不得要领;另一种是强调工作太忙而忽视对党的文件的学习和研究,单凭老经验做工作,凭主观愿望办事,结果胸中无全局,工作无方向,越忙越乱,越忙越被动。

②要加强对实际情况的了解和研究。所谓加强对实际情况的了解和研究,就是要摸透本部门、本单位的真实情况和群众的意见。一般说来,上级精神,即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决议,是方向性和全局性的,对工作具有战略上的指导意义。它规定的是一般性原则,不可能每个具体问题都做出详尽的规定或回答。因此,对中央和上级的指导、决议,必须坚决贯彻执行,但又不能当收发室,盲目照搬照转,而应该紧密联系本部门、本单位的实际,把上情和下情结合起来,制定切合实际的具体措施、办法。上情不清,如同行船失去船标;下情不明,如同射箭没有箭靶。怎样才能摸透下情呢?一是要学会全面地看问题,既要看到好的,又要看到差的;既要看到部分,又要看到全貌;既要看到现象,又要看到本质。只有这样才能对本部门、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做出准确的判断。二是要对实际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就是说对情况和问题不仅要分析其性质,而且要注意其数量。一切心中无数,就谈不上对下情的切实了解。三是要具有敏锐性,注意研究新情况和新问题,才能使思想适应不断变化着的新情况,为创造性的工作打下思想基础。

③要把对上负责和对下负责紧密结合起来。一般说来,上情来自下情,反映了群众的愿望和要求,代表了多数人的利益。对上负责本身就包含着对下负责,两者是一致的。因此,在实际工作中,首先,要有原则上的坚定性,坚持对上负责,不能借口本单位情况特殊,对中央和上级的指示精神采取断章取义、为我所用的态度,搞本位主义和小团体主义。其次,又要有方法上的灵活性和创造性,坚持对下负责,不能只是机械地执行中央和上级指示精神,照本宣科,应付汇报,而不考虑本单位的实际情况,不研究贯彻执行的具体措施。当然,上情和下情也有发生矛盾的时候,如上级组织的不符合本单位的实际。出现这种情况,支部书记要敢于实事求是地向上级反映,提出要求上级改变原决定和变通执行的意见。但在上级组织没有答复以前,党支部不能自作主张加以改变。如果上级组织坚持原决定,党支部作为下级组织,则不得公开发表不同意见,但有权向再高一级党组织报告。这样做,不仅把对上负责和对下负责结合起来,而且也是党的民主集中制的组织纪律所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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