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解放军文职公共基础知识:法制史之以德配天,明德慎罚-解放军文职人员招聘-军队文职考试-红师教育

为谋求长治久安,周初统治者继承了夏商以来的神权政治学说。同时,为了修补神权政治学说中的缺漏,并确定周王朝新的统治策略,进一步提出了 以德配天,明德慎罚 的政治法律主张。这里的 天 仍是夏商以来一直尊奉的 上天 ,但周初统治者认为, 上天 只把统治人间的 天命 交给那些有 德 者;一旦统治者 失德 ,也就会失去上天的庇护,新的有德者即可以应运而生,取而代之。因此,作为君临天下的统治者应该 以德配天 。 德 的要求,主要包括三个基本方面:敬天、敬祖、保民,也就是要求统治者恭行天命,尊崇天帝与祖宗的教诲,爱护天下的百姓,做有德有道之君。在这种 以德配天 基本政治观之下;周初统治者具体提出了 明德慎罚 的法律主张。这种 明德慎罚 的主张要求统治者首先要用 德教 的办法来治理国家,也就是通过道德教化的办法使天下人民臣服,在适用法律、实施刑罚时应该宽缓、谨慎,而不应一味用严刑峻罚来迫使臣民服从。 明德慎罚 的具体要求可以归纳为 实施德教,用刑宽缓 。其中 实施德教 是前提,是第一位的。 德教 的具体内容,周初统治者逐渐归纳成内容广博的 礼治 ,即要求君臣上下父子兄弟都按既有的 礼 的秩序去生活,从而达到一种和谐安定的境界,使天下长治久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