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辽宁军队文职考试岗位能力常识备考:关于党内法规

考点1:党内法规的类型 2012年5月26日党中央批准并发布《中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2019年8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对条例进行了修订,其针对党内法规做了详细的规定。 1.党内法规的含义 党内法规是党的中央组织,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以及党中央工作机关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制定的体现党的统一意志、规范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活动、依靠党的纪律保证实施的专门规章制度。党章是最根本的党内法规,是制定其他党内法规的基础和依据。 2.党规法规的内容范围 制定党内法规,主要就以下事项作出规定: (一)党的各级各类组织的产生、组成、职权职责; (二)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的体制机制、标准要求、方式方法; (三)党组织工作、活动和党员行为的监督、考核、奖惩、保障;

凡是涉及创设党组织职权职责、党员义务权利、党的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的,只能由党内法规作出规定。 3.党内法规的类型 党内法规的名称为党章、准则、条例、规定、办法、规则、细则。党内法规一般使用条款形式表述,根据内容需要可以分为编、章、节、条、款、项、目。

2019解放军文职招聘考试义务《教育法律法规》:教育法规的制定与实施2-解放军文职人员招聘-军队文职考试-红师教育

2019解放军文职招聘考试义务《教育法律法规》:教育法规的制定与实施2发布时间:2019-05-12 12:38:54(二)地域效力;(三)人的效力。各国主要采用4种原则:1.属人主义原则;2.属地主义原则;3.保护主义原则;4.折衷主义原则。五、教育执法的原则:1.国家教育法规优先于地方教育法规的原则;2.总的教育法规优先于单项教育法规的原则;3.后定教育法规优先于先定教育法规的原则;4.特别教育法规优先于一般教育法规的原则。六、教育违法有两种表现形式:1.教育法律关系主体做了教育法规所禁止做的事情,即有教育法规所禁止的行为;2.教育法规关系主体不做教育法规所明确要求做的事情,即没有做教育法规规定的行为。七、守法的主体包括两个方面:1.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所有政党、所有社会团体、所有企业事业组织;2.所有公民,即一切社会关系的参加者。教育守法的主体,应该是所有教育法律关系的参加者,那种认为教育法规是教育部门的法规,与其他部门和人员无关的认识,是极为错误的。八、教育守法的条件:(一)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增强全体公民的教育法律意识。1.要运用各种宣传教育手段,肃清以言代法、等级特权等旧的法律观念和意识的消极影响,使广大公民充分认识、尊重并运用自己的受教育权利,自觉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2.要提高各级政府部门的主要领导者和行政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良好风尚,做好严格遵纪守法,处处依法办事,坚持反对任何超越宪法和法律,以权代法的做法;3.要建立组织健全、制定完善的法律实施监督体系,对教育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实行有的、有效的监督。(二)健全教育法律体系,增强教育法律法规的实效性;(三)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切实维护教育法律法规的严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