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军文职招聘考试合同中的品质-解放军文职人员招聘-军队文职考试-红师教育
发布时间:2017-08-26 11:01:44(一)基本内容一般包括:商品的品名,规格或等级、标准和商标等,凭样品买卖,应列明样品的编号。如:样品号612.布娃娃。(二)注意品质的机动幅度和品质公差(quality tolerance)1. 品质机动幅度是指卖方所交商品的品质指标可在一定幅度内机动掌握。针对初级产品. 规定方法:规定范围、规定极限。如被面的幅度为35/36英寸;花生的含水量最多为13%,含油量最少为44%。2. 品质公差是指在工业品交易中,买方允许卖方所交商品的品质有一定幅度范围的误差。规定方法:规定上下差异。如:钢管长度100mm2%;主要适用于农副产品、工业原料,部分轻工业用品。第二节 商品的数量一、数量的计算方法(一)计量单位1、重量(weight):吨(TON);千克(KG)等,主要用于初级产品和部分工业制成品.2、个数(number):件(piece)、套(set)、打(dozen)等,适用于一般杂货及工业制品等.3、长度(length):米(meter) ;英尺(foot);码(yard);英寸(inch)等主要用于布匹、电线电缆等.4、面积(area):平方米(square meter)等,主要用于木板、玻璃、地砖等.5、体积(volume):立方米(cubic meter)、立方英尺等,适用于木材、沙石等。6、容积(capacity):升(litre)、加仑(gallon);等,适用于流体、汽油、液化气等.(二)度量衡制度国际贸易中的度量衡制度主要有: 公制、英制、美制及国际单位制(三)重量的计算方法1.毛重(Gross Weight):商品的重量加上包装物的重量。主要是指袋装商品和一些价值较低的商品,如:小麦、杂粮、饲料等。2.净重(Net Weight):商品本身的重量。 以毛作净 。3.公量(Conditioned Weight)(1)含义:是指用科学的方法抽取水分得到干量,再加上标准含水量计算出来的重量。(2)适用的商品:经济价值高而水分又不稳定的商品。如:生丝、羊毛等。(3)计算公式:公量=干量+标准含水量=[实际重量 (1+标准回潮率)]/(1+实际回潮率)
解放军文职招聘考试合同中的运输条款-解放军文职人员招聘-军队文职考试-红师教育
发布时间:2017-08-25 22:27:08一、装运时间(time of shipment)条款(一)装运时间的规定方法1、明确规定具体的装运时间(1)限于某月或某几个月装运(2)限于某月某日前装运2、规定收到信用证后若干天装运3、采用某些术语以表示装运时间如:立即装运、尽速装运注意:装运时间和交货时间的区别(二)规定交货时间一般应注意以下问题:货源情况;运输情况;市场情况;商品情况二、装运港和目的港条款(一)装运港和目的港的规定装运港一般由卖方提出,经买方同意后确认。装运港和目的港一般只规定一个,有时也可以规定数个。(二)规定装运港和目的港时应注意的问题主要注意以下方面:1)政治,2)安全和费用,3)便利,4)应明确具体(注意选择港),5)指定目的港码头或泊位,6)不选择内陆城市作为目的港,7)港口重名如:Victoria三、分批装运和转运1、分批装运(partial shipment)是指一批成交的货物,可分若干批交付装运。在合同的分批装运条款中,即可笼统规定分批装运,也可明确规定各批次具体的装运时间和装运数量。2、转运(transshipment)货物在运输的过程中转船、转机或从一种运输工具卸下再装上另一种运输工具的行为。
解放军文职招聘考试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合同公证书-解放军文职人员招聘-军队文职考试-红师教育
发布时间:2017-11-24 16:46:08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合同公证书()ХХ字第ХХ号兹证明出让方(或转让方)ХХХХ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ХХХХ与受让方ХХХХ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ХХ于Х年Х月Х日,在ХХ(签约地点或本公证处 ),在我的面前,签订了前面的《ХХХХ合同》。经查,上述双方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合同上双方当事人的签字、印章属实;合同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暂行条例》及《ХХХХ》(相应的法规、规章)的规定。中国人民共和国ХХ省ХХ市(县)公证处公证员(签名)ХХ年Х月Х日注: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写明其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住址;2、如合同并非在公证员面前签订,证词中 在我的面前 一句不写。
某百货公司诉某建化公司合同纠纷案-解放军文职人员招聘-军队文职考试-红师教育
发布时间:2017-08-10 19:49:38*某建化公司(供方)与某五金厂(需方)签订一份购销6000吨钢材的合同,约定单价每吨1520元,总货款91.20万元。合同签定后,某五金厂到某百货公司联系推销钢材,与百货公司签订200吨钢材的购销合同,单价上浮为每吨1620元。合同签订后,百货公司派员携带25万元的特种转帐支票,随五金厂的业务员到建化公司,要求其发运200吨钢材。建化公司则以百货公司所携带的预付款不足为由,拒绝发货。后经协商,建化公司同意发货,但提出要将预付款先进帐户后才能发货并结算。当百货公司到银行办理转帐手续时,银行以百货公司与建化公司之间没有直接的合同关系而不同意转收支票款。于是,百货公司便在特种转帐支票上写上 代五金厂付钢材款25万元 后,银行方同意将预付款转至建化公司的帐户。款进帐户后,建化公司仍以预付款不足为由拒绝交货,要求再付20万元。经交涉未成,百货公司以建化公司为被告提起诉讼,请求退回货款。 试分析该案所涉及的民事法律关系。* 本案存在两个民事法律关系:一个是建化公司作为供方与五金厂作为需方签订的购销合同,另一个是五金厂与百货公司签订的购销合同。这两份合同相互独立,但又由于具有同一的标的物而存在联系,尤其是后一合同的需方直接向前一合同的供方支付货款,使三方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看起来更为复杂。*通过对本案这两个民事法律关系三要素的分析,我们发现建化公司与百货公司之间没有直接的法律关系,因此也不存在民事权利义务的争议,当然不可能成为该案的原告与被告,因此建化公司成为该案的被告是不适格的,百货公司只能将与其直接发生法律关系的五金厂作为被告。至于建化公司,五金厂可以将其作为被告另案起诉,或考虑建化公司作为货款的直接接收方,不供货又不退款造成了这次纠纷,本案的处理结果与其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